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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6打印文章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并于2022年9月16日,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赤纪发[2022]5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凝聚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和力量,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局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市林业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明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由局党组负总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

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动员会、整改专题会、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包保主体责任会、谈心谈话会、整改工作汇报会、督办会、销号研究会等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梳理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如期整改取得了实效。为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制定了《市林业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提出了“标准从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责任落实、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和“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整改标准,要求责任人认真对照问题整改清单,细化具体措施,切实开展问题整改。

(四)强化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意见要求,把巡察问题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推进林业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扎实推进。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尽快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召开整改专题会2次,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认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2次、督办会3次、讨论会2次,推进整改工作。健全完善了《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清廉林业机关建设方案》《林业职能权力运行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方案》等管理制度6项,形成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期间,制订落实整改措施60条,共问责追责14人(科级2人、股级党员干部6人、普通党员6人,立案调查1人、诫勉处理1人、提醒谈话8人、书面检讨4人);整改清退违规资金:69.2647万元(滥发奖金工资8.0287万元、收缴门店租金4.64万元、退还大病医疗保险0.126万元、清收两宗临时使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56.47万元)。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反馈问题1:学习“两山”理论和生态保护政策法规不深入不全面。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发展方面的文件精神一是建立“快传达、马上办、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于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有具体安排部署要求的文件会议精神,必须做到随收随学、随时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拿在手上抓落实,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落实、见成效。二是针对上级各项部署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重在落实。

2、按照《市林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在林业系统得到及时传达、迅速贯彻落实。

3、组织召开推进全市林业工作专题会,分析研究林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面系统、科学谋划全市林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工作思路,把林业工作融入全市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稳定等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扎实推进涉林任务的落实。

反馈问题2:落实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责任感不强,主动性不够。一是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谋划不够全面。二是防火股形同虚设,人员未到位,职责不明晰。三是森林防火相关措施未严格落实。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建立森林火灾(火情)分析研判机制,全面谋划森林防火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规范(暂行)》,研究新形势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思路。

2、加强护林员和基层防火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开展全市护林员统一培训上岗行动。对全市护林员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对不符合护林员管护条件的护林员进行清退和替换。定期检查护林员巡山日志,建章立制,督导考核到位,建立“市督、镇考、站管、村用”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护林员,规范登记台账资料。            

3、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防火工作计划、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工作责任包保方案等相关制度。

4按照市编委(赤编发[2020]53号)文件的批复,增设防火股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3名共5名,充实调整防火股工作人员,全部到位。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值班制度,落实党组成员分管主体责任清单,实现了专人专事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反馈问题3: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未按国家规定恢复原貌,森林植被恢复费未收取。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对全市临时占用林地进行全面核查工作,下发相关文件和摸底清查表,落实责任人,专人督办。

2督促各用地单位完成恢复任务,对存在10个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未按规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会同赤壁市检察院进行督办,并向用地单位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要求未按规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单位签订《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承诺书》并提供《临时使用林地复垦复绿方案》。目前10个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全部完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加强联系沟通,加大督办力度,对存在2宗临时使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未缴纳入库涉及金额56.47万元。督促欠款单位市水利局已缴纳入库。

反馈问题4:植树造林部分工程项目未落实。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健全完善林业项目苗木采购实施方案。制订造林项目采购调拨计划,按照调苗程序合理安排,严格按招标品名、数量、质量以及镇村申请供苗,明确苗木来源、苗木去向,及时对接镇政府、林业站、相关村组责任人,公开透明,杜绝人情苗、关系苗;使苗木调拨数更加精准更加规范。

2、调管结合,落实植树村组的主体责任和林业局监管责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办法,采取核实成活率验收措施,提高成活率保有量。

反馈问题5:落实惠农惠民政策有差距。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

1、全面排查摸底错误区划人工栽植树种而纳入天保林项目面积和林农自愿调减毛竹林面积;向省林业局申请调减天保林项目面积;争取省林业局批准同意后,严格按政策全面规范天保林项目面积落地上图,到户造册。

2、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林规〔2016〕199号文件规定: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公益林,其管护补助除用于公益林管护宣传、防火防盗、防病治虫和护林员劳务补助等外,其余部分由集体经济组织按均股均利兑现给农户,也可以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用于乡村绿化、森林抚育等集体公益性事业支出,开展项目资金核查,统计未到户滞留在财经所账户资金。

3、结合群众意愿和实际情况,督促各乡镇村委(社区)把项目资金精准到户,以均股或人头等方式到户,无法到户的,督促其资金使用,主要用于村组公益建设、基础建设等;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能到户尽到户,严格监管集体账户项目资金及时合理使用。建议部分村级不能落实到户的资金可用于乡村绿化、森林抚育等集体公益性事业支出。

4、车埠镇与新店镇的资金已发放到户,目前通过我局督办,茶庵已到户,中伙铺镇和蒲圻街道办事处补偿(补助)兑现确属集体所有,并当地村委会出具集体证明。

5、根据现场核查,调减全市错误区划,截至目前,已经解除5866.66亩,余下继续核查中。

反馈问题6:林业系统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

1、组织专班对木材公司改制后人、财、物进行清查登记,建册归档,留守人员由市林业局林科所代管。

2、门店租金用于支付木材公司改制人员保险及医保。将账户资金按规定作出处置,公章及账号进行注销,仓库、办公用房、门店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收、整改后,全部转交市林业局林科所代管。

3、组织局内部审计小组对赤壁市林丰绿化公司进行资金、资产清算,将前几年实施项目结算完成后,按程序进行注销。

4、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正在办理恢复手续;聘请第三方机构审计机构,对陆水湖林业站、城区林业站进行了审计,涉及这2家单位还有债务资产没有处置,通过依法依规对2家单位已办理公示注销。

5、木材检查站机构没有撤销,其执法职能和人员合并到林政稽查队进行综合执法;交易中心还有其他职能,机构编制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反馈问题7:文风不实,兴“拿来主义”应付交差。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按照《市林业局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下基层大调研活动,聚焦服务对象需求,一对一解决问题,办实事、保稳定、促发展,确保“三下沉”工作不落空、不漏项、不走样。

2、按照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党组成员分别对全局9个二级包保联系单位进行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

3、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文风不实、弄虚做假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存在的问题根源,从中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

4、认真开展“空、蛮、懒、乱、假”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考核考评工作,引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为人民服务。

反馈问题8:报账及支付手续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落实整改,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与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报销审批流程,规范报账管理,加强报账审批。一是完善财务报账审批制度,加强财务支出管理,确保所有票据支出符合规定。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财务票据审核,规范财务审批,加强对财务工作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事前报备、事后审核。三是建章立制,健全完善了《林业局财务管理、报账制度》、《林业局财务收支公开制度》。

反馈问题9:资产资源出租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健全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规定将食堂承包经营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支付保证金。

2、组织对木材公司资产进行清理,核查,编号,建立台账,由市局林科所代管。

3、组织工作专班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将对木材公司仓库、办公用房、门店进行清收、整改,签订规范合同。通过整改清缴门店租金46400元。

反馈问题10:货物和服务采购未按规定询价。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组建了专班,加强监督、复核,严格落实财务规章制度,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规定询价

2、健全完善林业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账流程与手续,严把报账审核关,规范报账管理,加强报账审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反馈问题11:党史学习教育任务未完成。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以学懂、弄通、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完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组织管理,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式方法;三是注重学习效果、营造学习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习能力、政治水平,努力构建“学习型”机关。

2、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目标要求、先进典型及模范人物找差距不足,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党史观,坚定信仰信念信心。

3、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分析研究林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面系统、科学谋划全市林业工作。对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开展对照检查,扎实推进林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反馈问题12:组织生活会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党建工作各项要求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要求,举一反三,坚持从基本制度、基本内容、基本活动抓起。

3、重新梳集整理2020、2021年度林科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资料与主题党日活动资料,将党建资料分类装册,整理归档,规范整理党建资料台账

4、加强党建工作的学习培训,严格遵照组织程序开展后续工作,继续 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反馈问题13: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对支部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测评,并认真填写好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同时按要求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上报局机关党委进行了审批。

2、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落实基本制度、夯实基本保障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林业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抓实基层党建基础工作。

3、林科所党支部送学上门,对退休身体党员采取寄送评议表格和上门测评等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测评,同时按要求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上报局机关党委进行审批,规范整理好资料台账。

4、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落实基本制度、夯实基本保障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林业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抓实基层党建基础工作。

反馈问题14:选人用人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规则,坚持会前沟通不到位不上会、准备不充分不上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

2、加强对党组会记录人员的培训学习,要求记录人员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要求,详实准确记录决策事项。

3、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把握好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试用期等制度。

4、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条例,按照相关要求推荐、考核二级单位负责人,对干部任免审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反馈问题15: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开展清廉林业机关建设教育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以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为抓手,争做清正廉洁干部、争创群众满意模范机关。

2、开展“以案五说”活动。深入开展以案说德、说纪、说法、说责、说害,通过市纪委通报的警示案例和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纪委、监委查处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全覆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提升警示教育效果,真正起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3开展林业纪法专题培训。组织林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加党纪法规知识自学测试和“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公众号党纪法规知识线上学习测试活动,让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用党纪法规,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以训促学,组织一期党纪法规学习培训班,推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纪明纪守纪,尊法崇法守法,筑牢纪法思想防线。

反馈问题16: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

1、落实林业职能权力运行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制定林业职能权力运行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方案。实行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在林木采伐、林地管理、森林资源管护、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产业发展等林业重点工作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对“一把手”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岗位职责;完善权力清单制约机制,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线索和相关问题开展检查整改

3、强化党内监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抓好对班子成员及下级的监督,落实林业内部审计制度,运用检查考核、内部审计、自查整改等措施,完善监督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果,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林业各项工作中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担当,不断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廉洁自律、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松、压力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履行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用劲、精准发力,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建立台账,一件一件督办,一项一项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在整改工作中,健全完善了一批务实管用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从严问责的有效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将各项规章制度作为管人管事的主要手段长期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行动自觉,让整改的成果得到不断深化和巩固。

(三)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赤壁林业高质量发展。

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贯穿于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教育的全过程,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个重要政治任务,从严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紧跟形势,加强政治学习,提升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贯穿于林业重点工程、林业中心任务、林业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做好林业本职工作,规范实施,管理到位;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贯穿于森林资源管理的全过程,严格执法,科学管理,推进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5-5672969;地址:赤壁市纪委监委3号楼201中共赤壁市委巡察办;电子邮箱:2589408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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