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赤壁市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赤壁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开展造林绿化和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
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8、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指导开展对新造林地、林业苗圃的抗旱、防洪等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0、监督管理市级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市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赤壁市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林业局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六个股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防火股。
第二部分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收、支总计6750.9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各减少1012.16万元、下降13%,主要是因资金紧张,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经费等基本支出没有全部支付,所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去年减少,变动情况如下图:
图1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40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0.82万元,占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8.34万元,占4%,占比结构如下图。
图2 收入决算占比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7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45万元,占22%;项目支出5264.05万元,占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占比结构如下图。
图3:支出决算占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492.6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36.7万元、下降13.77%,主要是因资金紧张,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经费等基本支出没有全部支付,所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去年减少,变动情况如下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92.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36.7万元,减少13.77%,主要是主要是因资金紧张,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经费等基本支出没有全部支付,所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去年减少,变动情况如下图。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51.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如下图):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11万元,占总支出的4.15%;
2、卫生健康支出168.78万元,占总支出的2.62%;
3、节能环保支出877.2万元,占总支出的13.6%;
4、农林水支出5085.62万元,占总支出的78.83%;
5、住房保障支出51.45万元,占总支出的0.80%。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25.32万元,支出决算为645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7.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9.51万元,支出决算为8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9.19万元,支出决算为5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公积金基数相应增加公积金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90万元,支出决算为8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天然林保护项目没有验收完成,暂未支付。
7、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9%。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41.3万元,支出决算为9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初预算为157.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法制宣传活动支出减少。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年初预算为279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94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长江防护林项目暂未验收完成。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871.82万元,支出决算为87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46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补偿项目检查验收未完成。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退出处置补偿资金908.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4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的57.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14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的57.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4.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4.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⑴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本年新增购置车辆0辆。
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度单位公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度单位公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4万元。其中:(1)外宾接待费0万元。(2)国内公务接待费4.14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5个、来宾5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度减少3.26万元,下降44%。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94万元,其中:办公费12.38万元,水费0.94万元,电费6.37万元,邮电费7.96万元,差旅费13.74万元,维修(护)费8.73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工会经费26.06万元,福利费2.44万元,其他交通费21.3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82万元。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支出预算为199.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4万元,完成预算的57%,比2019年度减少107.21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因资金紧张,公用经费支出暂时没有支付。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赤壁市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9年度减少337.8万元,主要原因是绿化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减少。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赤壁市林业局单位账上共有2辆车(其中:执法执勤车2辆,其他用车0辆),为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2辆车全部交公车办,未实际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赤壁市林业局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363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总额的69%,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73%,执行情况良好,评价结果为95分,评估结果为优(见附件1)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9年度天保区外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绩效自评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万元,执行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产出指标:完成了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3.392万亩,停伐量7300立方米,当年资金支出率100%。
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天然林资源管护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林区稳定。
满意度指标:国有林单位护林员满意度95%。
2、2019年度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绩效自评
预算金额721万元,实际支出710.8万元,执行率98.58%。
产出指标:完成了全面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45.22万亩,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合格率99.99%,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98.58%,天然商品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99%,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标准15.75元/亩。
效益指标:天然商品林管护带动就业149人,生态环境改善明显,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林区稳定。
满意度指标:护林员及管护补助对象满意度95%。
发现问题及原因:县级自查发现管护不合格面积414.62亩,未兑现资金0.57万元。
下一步改造措施:加快对森林资源管护力度,提高管护合格率,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3、2019年度造林补助绩效自评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万元,执行数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产出指标:造林补助项目实际完成0.5万亩,造林合格面积完成率98%,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补助标准为250元/亩。
效益指标:造林带动就业500人,造林推进了林业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造林服务对象满意度92%。
4、2019年度森林抚育绩效自评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产出指标: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25万亩,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10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森林抚育补助标准为120元/亩。
效益指标:森林抚育带动就业260人,通过森林抚育明显改善林分结构,构建了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满意度指标:森林抚育农户满意度91%。
5、2019年度长江防护林绩效自评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产出指标:完成人工造林面积0.7万亩,整地合格率99%,苗木成活率92%,验收合格率97%,补助标准为500元/亩。
效益指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用明显,提高了社会就业率,增加了水土保持率和森林覆盖率。
满意度指标:长江防护林服务对象满意度92%。
6、长江大保护与旅游速通道绿廊建设项目绩效自评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产出指标:完成长江东风段、黄盖湖、柳山湖绿化面积1000亩,工程验收合格率90%,建设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90%。
效益指标: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构建区域内绿色屏障,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改善赤壁境内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建设项目服务对象满意90%。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绩效自评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6万元,执行数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产出指标: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6万亩,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3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标准为410元/亩。
效益指标:带动就业人数140人,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6%,促进生物多样性,赤壁市松材线虫病持续好转。
满意度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受益群众满意度≥88%。
8.工人繁育野生动物退出处置绩效自评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8.8万元,执行数为9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产出指标:完成合法人工驯养繁殖户13家退出养殖,注销人工驯养繁育行政许可,合法退出人工驯养繁育养殖户完成率100%,完成退出补偿资金908.8万元。
效益指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摒弃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
满意度指标:合法人工驯养繁育户满意度≥95%。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大项目验收力度,使评价结果与预算申报有机结合,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创新绩效评价指标,增强绩效编制的科学性。
本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加强绩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建立绩效问责机制,提高绩效评价的约束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六、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七、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项):反映本单位巩固退耕还林方面支出。
八、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林业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林业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十一、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反映林业法规、政策制定及林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反映林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十五、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林业用于精准扶贫、基础组织建设、综治维稳、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