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和新型工业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促进全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全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普及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工作发展。制定和组织实施市重点科技项目攻关计划;统筹管理各项科技和经济信息化专项发展计划。
2、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和经济信息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工业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市直部门和乡镇(办、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工业行业和高新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做好企业减税降费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组织制定促进民营科技、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业企业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管理科学技术经费、科技事业费及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3、组织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应急装备制造产业、纺织服装产业、青砖茶和食品药品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电力能源循环产业等主导产业和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指导、规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成果的投资入股认定工作,协调高新科技园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和工业企业的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技术改造、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等工作计划指南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业农村、企业和服务业科技进步。
4、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全市对外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批工作;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指导规范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全市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市直部门和乡镇(办、场)科技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科技兴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办、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
5、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国防科技和信息动员指导等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科技信息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6、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化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编制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8、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
9、负责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主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1、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
12、 职能转变
(1)将市科学技术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3)将市知识产权局和市盐务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
(4)将市地震局的管理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
(5)将市诚信担保公司的职责划入市金融办。
(6)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
(7)将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职能划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8)将市经信局的煤炭、电力、石化等能源管理职责划归市发改局。
(9)将市石油公司归口市商务局管理。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三定方案”设立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内设机构9个:
1、办公室
2、技术改造股
3、政策法规股
4、经济运行股
5、信息产业股
6、科学技术发展股
7、高新技术产业股
8、安全股
下设机构一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定行政编制3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 40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 65人,其他人员 12 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抓“五大工程”建设,盘活困难企业重焕生机。
以财税倍增工程、困难企业盘活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企业家培育工程、招商引资工程、工业项目落地工程等“五大工程”为抓手,在政策、资金上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植,促使做大做强,壮大主体后劲。着力培育税收过5000万企业3家,21税收过1000万企业8家,税收过500万企业10家,税收过100万企业60家;清理盘活困难及“僵尸”企业10家;完善企业家培训计划,分批次多样式组织企业家外出参展学习,以学习带招商促发展。力争推荐2—3名企业家纳入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联合举办的湖北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力争10名企业家入围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力争新引进工业项目36个,新开工工业项目15个。抓好政策贯彻落实,主动支持企业发展,确保各项惠企政策执行到位。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2、强化经济运行监测,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通过经济运行调度会议、深入企业调研等形式,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跟踪监控,对其生产经营、存在问题及走势进行动态监控。加大对“规下转规上”企业以及具有发展潜力企业的跟踪监测、协调服务力度,指导、督促企业提前做好申报入规的准备工作。强化经济运行监测,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3、抓项目建设,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动力。
加大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调度力度,严格帮扶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制度,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对已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要加强跟踪服务,督促企业尽早竣工投产;对未动工的重点项目要找寻原因,逐项解决,推动项目早日动工;对停产半停产企业,要做好问题的梳理、化解和督促工作,促使企业恢复正常生产,迅速形成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为赤壁工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做好咸宁市每季度工业项目拉练检查迎检工作,力争在县域经济考核中争当排头兵。
4、深入实施电子信息化,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大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开展全市范围内产业数字化项目摸底,宣传两化融合相关政策。争取2019年全市共建设4G基站690个,4G网络用户达到20多万人,在咸宁地区率先实现城市、农村全覆盖,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5%,关键工序制造设备数控化率达到55%。积极开展5G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5G项目建设规划可行性方案评审,下阶段将进行具体实施。积极推行“企业上云”,加快企业数字化平台建设。实施“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实施差异化的上云用云策略。推进数字政务建设,打破信息孤岛,积极搭建工业大数据平台,建立企业家信息发布平台,让企业家能够第一时间掌握上级政策。
5、狠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提高生产端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实现优胜劣汰和市场出清。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利用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引导过剩产能和非主导产业逐步退出。继续保持钢铁产能清零,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加快船舶制造、煤炭开采、烟花爆竹生产等行业产能出清,力争产能清零。严禁水泥、平板玻璃、非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等行业新增产能,巩固工作成果。一是加快“去产能”。巩固钢铁、煤炭行业压减产能成果,防止死灰复燃。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分类推进国家政策要求去产能工作任务,对51家石灰窑(土窑)落后产能进行专项治理。三是支持传统企业技术改造。聚集产业链短板领域,围绕设备更新、节能减排、品质提升、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精心策划一批重点项目。落实省政府出台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十五条”,落实本级财政支持技改政策,支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四是大力降成本。主要是落实好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的政策,大力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五是抓住关键补短板。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力度,与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金融机构形成“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
6、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协助做好 “河湖库长”工作。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引导节水型企业创建提高工业节水能力,对规模以上企业推广先进技术进行清洁生产改造,牵头组织小河(益阳港)市级河长工作。扎实履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优美”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河、湖的水环境整治。坚持长效治水。开展水环境大排查工作,对可能威胁河道水环境安全的隐患进行地毯式搜查,对存在的隐患出台对应解决方案,建立覆盖全面、监管严密的水污染防患防控体系,重点抓好排污治理、对乱搭乱建和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7、着力狠抓企业党建,打造优秀企业团队。
一是着力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把企业廉政文化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建设反贪守信、诚信守法、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企业文化。二是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养。对员工的关注从单纯的业务素质要求延伸到政治素养培养和职业生涯规划。加强对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在企业建立学习型组织。三是帮助建设企业管理团队良性发展的梯次结构。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努力构建一个领军人才、带头人物、骨干力量、发展力量良性发展的梯次结构,全方位地培养增加管理团队的发展力量
8、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全面落实“两个专委会”职责。
按照市政府分工,我局主要承担全市工业冶金和煤炭电力通信两个专委会日常工作。牵头和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全市工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已关闭煤矿现状、联通、移动和电信三家通信企业机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组织供电、商务、交通等部门对长途汽车客运站和人流较大的超市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电网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清理“三障”问题隐患工作。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有人管、隐患有人抓、责任有人担,层层细化分解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培训;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应急演练。全市各企业都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9、扎实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确保改制企业稳定。
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和信访维稳工作。坚持日常宣传和创建活动“两手抓”,全方位、多视角持续发力推进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在系统内全面普及“一感两度两率”、平安创建等相关知识。扎实做好行业内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做好改制企业遗留问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涉企问题、企业军转干部待遇落实等方面上访问题的接访及回复办理工作,确保一方和谐稳定。
10、扎实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围绕智能装备、安全应急、绿色生态、光电子信息、工业机器人、3D打印、新材料、新能源、智慧物流、科技服务业等产业,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联合攻关,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快开发一批新产品,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预计2019年培育认定16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45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12.8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48.95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1%。
11、扎实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为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围绕转方式、调结构这个主题,通过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增加科技投入、加大服务工作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
12、扎实推进成果转化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落实国家、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积极探索支持以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为主要业务内容的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机制,重点支持5-10项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并产生经济效益,创造新的增长点。
13、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加强赤壁高新区、砖茶科技园、赤壁电商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引导组织赤壁高新区和蒲纺工业园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华舟重工为龙头创建国家级应级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和支持企业创建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公共创新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建立健全产学研协作的技术创新机制,提高创新成果研发转化能力。组织做好省、咸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支持建设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家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新增科技型企业20家
14、强化自身建设,机关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重活动创新,认真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学习会,组织各支部积极开展固定党日、政治生日、党员亮身份、党员干部“假日走基层”、双报到等活动。二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帮扶贫困村白驹村、马铺村发展产业,尽早脱贫。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解决懒政怠政问题等,着力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奉献意识。四是加强策划、谋划,提升 “办大工业、大办工业”的统筹能力,加强学习研究,提升落实国家、省、市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履职能力。五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建设,提升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单位由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19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983.7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76.69万元,增长31.63%。主要原因是:因市科学技术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且 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和赤壁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有所增加,加之人员新增,所以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983.7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4.2万元;其他资金 409.56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98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09万元、项目支出1210.67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8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8.69 %;公务接待费支出 5.0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3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4.82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4.8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0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会议活动管理,改进会风,精简会议,压缩开支。
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压缩了开支。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 82.94 万元,比2018年增加5.1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科学技术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且 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和赤壁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有所增加,加之人员新增,所以日常公用支出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工会经费5.95万元、福利费7.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26.52万元、行政在职交通补贴8.83万元、行政在职通讯补贴6.12万元、事业在职交通补贴1.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89.82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 89.82万元、分散采购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 1898 平方米;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 1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100 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2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