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8-10-24打印文章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6、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编制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7、组织拟订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8、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9、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0、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规划和组织电子政务建设,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3、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14、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相关企业人事管理,协助市委管理归口和联系单位的市管干部,以及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任免;指导全市经信系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5、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初步审查和申报工作。

16、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为本局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

1、办公室

2、技术改造股

3、政策法规股

4、经济运行股

5、企业发展股(挂市经济环境整治办公室牌子)

6、产业集群股

7、电力股

8、信息产业股(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牌子)

9、煤炭股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分别总计727.22万元和727.2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58.72万元、增长8.78%,支出增加58.97万元、增长8.8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13万元,占91.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0.09万元,占8.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07万元,占76.05%;项目支出174.13万元,占23.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667.13万元和667.1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3万元、增长0.68%,支出增加4.52万元、增长0.6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4%。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3万元,增长0.6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2万元,占4.26%;

2、医疗卫生(类)支出1.84万元,占0.28%;

3、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613.01万元,占91.88%;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85万元,占3.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5.64万元,支出决算为667.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7.37%。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省级部门奖励资金及预算调整调增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3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2万元,占5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45.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8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1%。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属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7年共接待81批次、486人(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0个,共涉及资金174.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本着“严格管理、力求节约、成效显著”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财政部门要求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和验收管理程序,实行财政报账,资金直付形式支付项目资金,保证了项目资金规范运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专项资金中涉及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我局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招标认定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同时严格合同签订,落实采招物资和服务的验收,做好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局本级全年进行招标2次,招标金额约20万元。

(二)部门决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赤壁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产业转型、绿色崛起,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平稳有序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三公”经费下降1个百分点 。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但仍需进一步加强。

5、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局2017年度评价得分为94分。

上述部门整体支出均采用自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6.80万元,为预算的27.65%,比2016年增加8.07万元,增涨92.44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价格上涨。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4.54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3.15万元,邮电费0.03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83万元,培训费0.82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82万元,福利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电力执法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资源勘探信息(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经管局及14个财经所,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分享到:
./t20181024_1564846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