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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8-02-01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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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6、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编制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7、组织拟订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8、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9、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0、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规划和组织电子政务建设,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3、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14、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相关企业人事管理,协助市委管理归口和联系单位的市管干部,以及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任免;指导全市经信系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5、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初步审查和申报工作。

16、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三定方案”设立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内设机构9个:

1、办公室

2、技术改造股

3、政策法规股

4、经济运行股

5、企业发展股(挂市经济环境整治办公室牌子)

6、产业集群股

7、电力股

8、信息产业股(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牌子)

9、煤炭股

下设机构二个:电力执法大队、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定行政编制19人,电力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 30 人,离休 0人,退休人员 49 人,其他人员 6 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以工业经济的稳健发展,强劲支撑县域发展排头兵地位。以精准周到的为企业服务,不断推进工业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工业增加值增幅保“8”目标,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实现技改投资目标,使新进规企业达10家以上。

2、以推工业崛起“五大工程”为抓手,绘就“皓月繁星”工业发展图景。进一步夯实“515”产值稳增税收倍增基础;着力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工业底盘;对接国家政策,盘活僵尸企业和企业资产存量,力争盘活10家以上;内功外功兼修,落实好以商招商、以资招商、以产业招商政策,帮扶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引进新兴产业如机械电子、应急制造、智能制造等,提供工业发展新动能;积极请进来,走出去、“洋土结合”,培育本土、本地企业家,为工业发展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的企业家队伍。

3、以更大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三去一降一补”政策落地落实。按政策要求,加大降低企业税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通讯成本等方面的政策落地的督促、督查,为工业企业发展减负,为经济发展助力。

4、以产业集群建设打造工业发展平台。既要巩固现有的产业集群,又要努力培育新的产业集群。在维护纺织服装产业集群、茶叶加工产业集群优势的同时,又要结合赤壁工业现有的基础,大力培育应急产业(地震救援、消防救援、洪涝灾害救援)、电子信息产业、文化用品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等产业集群的发展,力争形成每项产业群集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的多个产业集群并行发展局面,使我市工业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

5、以优质的服务促进工业企业向中高端发展。用好现有的与企业及企业家们的沟通平台(信息、动态、走访等形式),倾听企业诉求,为政府精准决策、为部门精准服务提供依据。用好服务企业的金融平台,统筹县域资金、应急循环资金、担保资金支持企业,做好银企动态对接,加大信贷助企力度。用好政府的政策平台服务好企业,争取国家、省的政策资金支持企业,用好咸宁市、赤壁市的政策服务于企业。同时,适时出台一些可行性地方政策支持企业的发展。

6、着力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维护一方平安稳定和谐。认真处理好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分忧。

7、重视安全维稳工作,打造和谐环境。一是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加大对危化物品的管理力度,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防汛的应急准备,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二是要抓好企业劳资纠纷的协调处理,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8、认真抓好局机关内部建设。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经信部门职能,同时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单位由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赤壁市电力执法大队、赤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二层机构预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52.9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80.96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中去年预算了2014年来干部职工补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较大金额,今年不需要再大额补缴了;二是项目支出中去年把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工作经费100万元列入了我局专项预算中,今年人大审批时没有纳入我局专项,因此2018年经信局部门预算较去年减少。

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852.9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0.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00 万元;其他资金 162.48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85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76.25万元、项目支出276.73 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8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4.6 %;公务接待费支出 4.0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5.4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4.82 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4.8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4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56.31万元,比2017年减少4.4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8.2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3.14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1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76.08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 76.08万元、分散采购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 1989 平方米;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2018年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项目

2018年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建设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18年预算100万,实际支出专项资金794600元。

为了加快赤壁市工业经济发展,提升县域经济排名,促进乡镇基础统计工作,按照赤壁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由于我市统计工作基础薄弱,统计员配备不足,统计专用电脑等办公设备严重不足,为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基层统计工作的基础性作用,2018年,市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统计员每月发放统计补助及配置办公电脑、打印机等。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建成后,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了经信局对工业统计基础工作的监管职责。对各乡镇予以适当补贴,加强了工作力度,理顺了统计员关系,进一步促进了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工作质量。由于我市统计工作基础薄弱,统计员配备不足,统计专用电脑等办公设备严重不足。此专项资金拨付各乡镇、办、场、规模工业企业后,大大提高了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水平,成效显著。

三是促进了工业健康发展,县域考核综合充当排头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8%。 

二、赤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2018年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项目

2018年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建设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18年预算100万,实际支出专项资金794600元。

为了加快赤壁市工业经济发展,提升县域经济排名,促进乡镇基础统计工作,按照赤壁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由于我市统计工作基础薄弱,统计员配备不足,统计专用电脑等办公设备严重不足,为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基层统计工作的基础性作用,2018年,市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统计员每月发放统计补助及配置办公电脑、打印机等。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建成后,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了经信局对工业统计基础工作的监管职责。对各乡镇予以适当补贴,加强了工作力度,理顺了统计员关系,进一步促进了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工作质量。由于我市统计工作基础薄弱,统计员配备不足,统计专用电脑等办公设备严重不足。此专项资金拨付各乡镇、办、场、规模工业企业后,大大提高了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水平,成效显著。

三是促进了工业健康发展,县域考核综合充当排头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8%。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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