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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5-03-25打印文章

2025年赤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按照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市政府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三十条硬措施,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和防灾减灾等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一无两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局办公室、运安分工负责各单位落实)

2.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细化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任务清单,持续做好通报调度工作,加大协调督办和推动落实力度。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等配套文件。指导行业部门、企业将判定标准内容作为日常检查必查项。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受理、转办、核查、奖励等办法。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局运安牵头,局机关相关室分工负责,局各单位落实)

3.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权责清单,明确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部门安全生产权责,全方位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100%。充分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导帮扶、提级管控等手段,督促行业各部门举一反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作为执法工作重中之重,推进精准执法,持续做好每季度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局运安牵头负责,局机关相关室分工负责,局各单位落实)

4.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强化道路运输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两类人员考核。督促“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落实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继续教育培训,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局运安、建管分工负责,局各单位落实)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5.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做好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适时加强督办帮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支撑作用,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分级监测预警,提升公路安全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载运装备在应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等恶劣条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局运安牵头负责、局机关相关室分工负责,局各单位落实)

6.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按省厅要求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健全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工作机制。对照交通运输部印发《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全力排查整治“两客一危一重”、客运站场及港口码头、公路地质灾害易发点和长大纵坡、临水临岸等危险路段,以及水上交通、城市公共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部位。建立隐患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动态清零机制,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局运安牵头,局相关室分工负责,局各单位落实)

三、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7.道路运输领域。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行动,及时纠正处置超速报警、超时驾驶、轨迹偏移等行为,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工作机制。做好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坚持包车牌人工审核,严控长距离、长周期省际包车客运。开展10年以上老旧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效提升老旧客车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37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30台,报废更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52辆,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1辆。持续深化客运打非治违。(局运安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落实)

8.水上交通领域。开展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桥区水域通航秩序监管、船舶机电设备检查、船员实操能力检查和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建立船舶安全检查长效机制,每月对重点船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对所有营运船舶进行一次覆盖检查。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专项治理,治理人员密闭空间违规作业等问题。持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全面扩容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事项和主体,压实全链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与公安、海事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超载运输、破坏航道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涉水工程通航安全管理,推进水上水下作业许可申请资料专业审核,及时发布航行通告。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完成撤销渡口1道(新洲渡口)、报停2道(丹塘、四龟台渡口)。(局计划股负责,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落实)

9.公路运营领域。深化公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数字化治超和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体系建设。启动新一轮普通公路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将2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单位信息纳入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百吨王”跨区域布控稽查行动,联合公安部门共同整治堵塞交通、强行冲卡、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开展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提升公路基础设施抵御各类灾害风险能力的冗余度。开展公路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强化勘察过程管理,提升复杂边坡、排水系统及涉水结构设计质量。持续推进危旧桥隧改造项目实施,确保干线公路新发现四、五类桥隧当年处治率达到100%。完成普通公路国省道重点路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39.6公里、以村道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9.958公里、改造公路危旧桥梁5座、整治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及路段7处。(局公路、运安分工负责,市公路养护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落实)

10.港口航道运营领域。持续深入加强水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确保水路客运安全;加大港口企业监管,督促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严查违规企业,审核港口码头经营资质,打击违规经营行为;开展通航建筑物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排查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加大资金投入更新设备、完善防护设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进一步完善航道应急抢通和港口防汛防台风等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加强物资储备,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发布预警;加强对易出浅重点航段监测守护,利用先进设备实时掌握水位、水流等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发现出浅风险立即启动应急疏浚和水毁修复工程,同时加强与水利、气象等部门沟通协作,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局计划股负责,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落实)

11.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加强农村公交车辆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线路四方会审制度,保障线路符合安全通行条件;加强城乡公交车辆的检验检测和维修保养管理,强化运营途中动态监控和驾驶员智能预警。强化城市公交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强关心关怀,严防身体不健康、心理不适应和受过重大安全事故处分等情况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局运安负责,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市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落实)

12.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督促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方案要求实施洞身开挖、衬砌支护,严格落实安全步距,规范开展超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持续深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场所防灾专项治理,督促工程项目规范开展选址安全和地灾风险评估、落实地灾防治措施。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严打击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平安工地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鼓励工程项目推广应用先进工艺工装。(局建管、运安分工负责,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市公路养护中心农村公路发展中心落实)

、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13.提升应急调度指挥能力。建立完善调度指挥工作机制,强化与气象、公安、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之间的合作,深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完善政、警、路、企“ 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强化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动态监测、预警研判、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实现跨区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局运安、建管分工负责各单位落实)

14提升行业应急管理能力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与预案配套的操作手册或工作程序,加大应急预案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实际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动各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贴近实战的演习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局运安负责,局各单位落实)

15.加强智慧化管控能力。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规范使用。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的应用。推进咸宁市智慧执法建设,推进全市治超“一张网”工程。加强行业应急数据采集与使用,提升突发事件现场感知能力。(局运安、建管计划股负责,局各单位落实)

16.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推进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强化值班人员管理,配优配强值班力量,严格落实咸宁市交通运输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加强对苗头线索跟踪调度,做好舆情监测、研判与处置。(办公室、运安分工负责,各单位落实)

各单位要对照要点抓好全年工作落实,扎实推进2025年专项治理行动,细化部署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

2025年专项治理行动清单

序号

专项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

1

“百吨王 ”跨区域布控稽查行动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2

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公路养护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3

公路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公路养护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4

通航建筑物本质安全提升行动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5

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 能力提升行动

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6

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治理行动

公路养护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7

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 防灾治理行动

公路养护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8

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治理专项行动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9

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专项 治理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10

持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 共治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11

持续开展“商渔共治 ”三年行动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12

港口企业危险货物储罐本质安全 提升行动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13

持续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 专项整治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附件

赤壁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12345”行动计划。

2025年底

长期坚持

局属各单位

2

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管理培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能力。

2025年底

局属各单位

3

持续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培训,基本实现水路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全覆盖。

2025年底

局属各单位

4

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清理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春运、防汛等重点时间段前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统一表单格式、统一数据标准;挂牌督办2025年度重大事故隐患,确保隐患整改闭环。

2025年底

局属各单位

5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咸宁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每季度摸排辨识重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5个清单”。

2025年底

长期坚持

局属各单位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6

配合开展与公安等部门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淘汰2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等重点车辆。加强旅游包车线路管理,严禁未经审核持空白旅游包车牌证发车;强化“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和违规信息闭环处理机制,对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外省、外市推送我市违法违规的车辆信息及时核查处理。

2025年底

长期坚持

道运中心、执法大队

7

深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优化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实施严重超限超载源头、运输企业追溯调查机制,严肃查处“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修订完善一批治超规章制度和标准流程,推动货运源头企业出厂称重数据并入省级治超联网信息系统。

2025年底

执法大队

8

配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全面扩容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事项和主体。落实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实施“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行动,打造更好水平“平安渡运”。

2025年底

港航中心、执法大队

9

督促港口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直装直取、限时限量堆存等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船岸安全检查、装卸车安全检查。

2025年底

港航中心、执法大队

10

持续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实施以村道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5年底前完成39.6公里普通公路国省道重点路段安全设施精细提升、39.958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025年底

公路养护中心、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1

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加强城市公交车辆的检验检测和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强化城市公交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心理疏导,严防身体不健康、心理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

2025年底

长期坚持

道运中心、执法大队

12

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完成山区高速公路项目及“两区三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全覆盖。

2025年底

执法大队、交通建设项目部

13

以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为抓手,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争创一批“平安工程”“平安工地”。

2025年底

长期坚持

执法大队、交通建设项目部

14

进一步整合全市应急力量,将现有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咸宁市“智慧交通”安全应急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完善应急调度指挥制度,优化应急值守工作流程。

2025年底

执法大队、公路养护中心、港航中心、道运中心

15

加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推广使用海事协同管理、海事一网通管、海事之眼等信息化系统,提升现场监管效能。加大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工艺设备淘汰更新力度,提升隧道施工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2025年底

长期坚持

道运中心、港航中心、公路养护中心、农村公路发展中心、执法大队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6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逐步达标,2025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100%。

2025年底

道运中心、物流发展局

17

聚焦“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车辆、“四类”船舶和危险货物港口等,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异地经营、超限超载、违规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每季度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

2025年底

长期坚持

道运中心、港航中心、物流发展局、执法大队

18

组织骨干力量和专家团队,采取“检查+指导”相结合模式,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查找问题隐患,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提升措施,强化重点企业检查和帮扶。

2025年底

局属各单位

19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将交通安全纳入重要普法宣传内容,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025年底

长期坚持

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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