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赤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咸宁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四大专项行动”,交通运输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分类分级管控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进一步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6年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同比“十三五”期下降,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动
1.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简称“两个清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应急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全方位打牢企业基层基础。通过三年提升行动,实现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提升。督促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
(二)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升行动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知责明责尽责能力,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履新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三管三必须”,高效统筹发展与安全,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建立健全市综合交通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
(三)开展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3.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能力。以“交通大课堂”为抓手,确保三年内,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含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4.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素质能力。严格“两类人员”(工程建设“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排查整治有关要求纳入培训考核重要内容。采取线上线下多途径、多方式,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两个清单”、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的学习培训,确保三年内,基本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单位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全覆盖;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水路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全覆盖;2026年,基本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全覆盖。
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以训促学,以学促干,明确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等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和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组织开展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2024年,重点督促“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开展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提升驾驶员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2025年,重点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针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等情形加强应急演练。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6.深化重大风险和隐患辨识判定。按照《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3〕744号)、《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号)、《公路运营领域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交办公路〔2023〕59号)、《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交办海〔2017〕170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3〕69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交办水〔2016〕178号)等6个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和排查工作流程,加强判定标准宣贯解读,切实提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7.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面清理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制定重点领域检查事项清单;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存量。2025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统一表单格式、统一数据标准。2026年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标准体系,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8.推动重大风险隐患防控整治常态化。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赤壁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增强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主动性。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督办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定期摸排辨识重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5个清单”。
(五)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9.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协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大10年以上货车的安全检测和整治,加快推进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等重点车辆。加强旅游包车线路管理,严格包车牌发放管理,严禁未经审核持空白旅游包车牌证发车。强化“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和违规信息闭环处理机制,对上级和外地推送我市违法违规的车辆信息及时核查处理。
10.加大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深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实施严重超限超载源头、运输企业追溯调查机制,严肃查处“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推动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安装称重和视频监测系统。2025年,推动货运源头企业出厂称重数据并网联网。2026年,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深化。
(六)开展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11.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监管。督促渡口渡船属地政府、渡口经营人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日常安全管理。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加强注销未登记船舶治理,规范分类处置措施,严防船舶注销后失管失控,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统一推进“三无”船舶治理。实施“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行动,打造更好水平“平安渡运”。
(七)开展港口营运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12.加强港口营运安全监管。指导督促港口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船岸安全检查、装卸车安全检查;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港口滚装车辆和载运货物信息填报、查验等制度;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港口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强化教育培训、考核及岗位责任制,严格持证上岗和规范作业。2024年底前完成动火等特殊作业违规行为整治“回头看”。
(八)开展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13.加强公路运营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以村道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开展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规范复杂路段标志信息指引。2024年完成G351台小线50.248公里安全设施精细提升、2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5年完成咸宁市下达普通公路国省道重点路段安全设施精细提升计划、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计划,2026年全市公路安全设施和路域环境全面提升。
(九)开展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14.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城市公交、农村公交安全监管,严格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线路安全监管,加强运营途中风险辨识管控和驾驶员安全提醒,提示乘客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上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线路原则上不得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关注公共汽电车驾驶员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关心关怀。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动力电池日常维护保养和集中充电区安全管理。督促公交企业加强公交车辆的检验检测和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强化公交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心理疏导,关注公共汽电车驾驶员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关心关怀。严防身体不健康、心理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
(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15.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完善交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大桥隧、高边坡、深基坑、码头等重点部位,施工现场挂篮、移动模架、满堂支架、大型围堰、特种设备安拆等作业环节,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立行立改,重大隐患治理做到方案、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到位”。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可能受到暴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的排险加固,及时转移施工人员。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电气焊作业,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024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问题隐患存量动态清零,2025年山区高速公路项目及“两区三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全覆盖。
16.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争创省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争创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争创安全技术与管理成效显著的“零死亡”平安工程,力争三年内实现“平安工地”全覆盖。
(十一)开展安全科技支撑行动
17.强化监测预警。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全生命周期数字化,严格营运车船信息化准入条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性能良好、运行正常、实时在线。注重行业数据收集与治理,加快与上级和同级的数据对接交互,实时向公众发布气象、路况、拥堵等警示、提示信息,提升预警能力。
18.强化科技运用。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上级统一建设的行业监管信息化系统,提升现场监管效能。加大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工艺设备淘汰更新力度,鼓励开展微创新,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隧道施工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十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逐步达标,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问题突出的企业,强化重点监管。2024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30%;2025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50%;2026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标。
(十三)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0.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聚焦“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车辆、“四类”船舶等,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以及大数据比对、部门联合执法、毗邻地区联动执法等手段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异地经营、超限超载、违规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
21.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依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骨干力量和专家团队,采取“检查+指导”相结合模式,深入重点企业查找问题隐患,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提升措施,三年内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帮扶全覆盖。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力度,推动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保险机构履行事故预防服务职责和能力。
(十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22.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将交通安全纳入重要普法宣传内容,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创新宣传劝导志愿服务,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大篷车”巡回宣传,大力推动旅游客车安全带使用工作,让道路交通安全走进千家万户,让文明交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治本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专班设在运安股,加大协调督办和推动落实力度。局属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强化问题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紧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基础性问题,一抓到底,并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研究形成治本措施和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治本攻坚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定期调度、通报治本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和跟踪督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加大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在成效。
(五)强化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开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曝光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