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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壁市公交车辆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9-01-09打印文章

为了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乘务员开展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培养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全作为驾驶员的第一责任;进一步保障驾驶员安全驾驶环境,确保城市公共汽车行车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

二、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一是要加强对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培养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全作为驾驶员的第一责任。二是完善应急处置规范,特别是明确紧急情况时立即靠边停车、及时报警等操作规程,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的能力。

(二)完善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一是结合城市公交实际情况,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改造方案,确保在2019年1月22日前将全市285辆公交车全部安装完成。二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在资金、车辆检测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建立长效机制,确定今后采购公交车辆需带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三)加强宣传提升乘客安全乘车意识。一是利用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等方式,切实提升公众认知,培养乘客安全乘车法治观念,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二是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参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勇于制止侵扰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四)严格防范和正确处置侵扰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车辆动态运行管控,确保公交车内监控摄像设备、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正常使用,保障驾驶员安全驾驶环境;二是充分发挥车载视频监控的作用,定点定时上传监控视频或抓拍图像。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赤壁市公交车辆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刘伟华为组长,副总经理洪耀华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照本方案提出的目标、进度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确保公交车辆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各线路的驾驶员培训、安全例会等督查考核,及时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查找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对涉及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要加强沟通协调,不断调整优化改革发展方案,确保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鼓励乘客参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勇于制止侵扰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对于见义勇为的个人,要予以褒奖,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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