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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交通运输行业夏秋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8-07-18打印文章

根据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咸宁市交通运输行业夏秋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咸交函[2018]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夏秋季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2018年6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前,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夏秋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稳控火灾形势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深入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要求指示精神,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升抗御火灾风险本质安全能力,为服务交通运输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类公路桥涵;各客运场站、物流堆场;两客一危货运运输企业、“两客一危”运输车辆及城市公交、出租车;水上作业港口码头、重点船舶;全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地现场;交通运输各单位、各企业办公、生活场所等。

三、整治重点

(一)各单位、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对排查发现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或跟踪督导。

(二)是否定期深入各类公路桥涵重点部位和场所进行现场巡查,火灾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三)是否定期对客运场站、物流堆场、“危货运输企

业”、“两客一危”运输车辆及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客运站是否严格执行进站“三品”检测工作;是否对火灾隐患及时进行督办整改完善;危货运输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承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行为。

(四)是否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港口、码头及各类重点

船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火灾隐患是否进行及时整改督

办;水上交通运输船舶或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作业行为。

(五)全市交通运输在建工程营地、职工宿舍是否通过

消防设计审核,建筑材料是否通过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用电、

炸药、雷管等危险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是否通过消防验收、

备案和投入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各单位、企业是否按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教育和消防演练活动。

(七)各运输企业、施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两函两书”、

“一岗两卡”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安股,负责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本行业、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二)夯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

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消防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切实摸清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火灾高风险区域,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

(三)突出消防隐患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对今年夏秋季消防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要,采取政策支持、联合执法、集中办公等措施进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安全销案。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电气火灾及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市交通运输局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夏秋季消防安

全整治工作,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APP

等新兴媒介,迅速掀起新一轮消防宣传高潮,广泛宣传夏秋季防火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与此同时,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工作,对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岗位工作人员要进行重点培训,确保培训覆盖面达到100%。要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应急演练,不断完善消防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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