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熊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路管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农村公路的决策部署,以乡村通畅、养护管理常态化为目标,坚持以“四好农村路”抓手,努力完善发展政策和保障机制,全市农村公路得到快速发展,广大农民群众出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虽然我市农村公路发展较以往有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目前仍存在整体服务水平较低、管养体制不健全等主要问题,成为制约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的瓶颈。感谢您提出非常好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养护体制改革实现管养分家。
为进一步深化公路养护机制改革,加快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2022年9月28日,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赤壁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以建立公路养护市场体系为核心,围绕“改革攻坚、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服务提质”的工作目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建立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为主、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公路养护管理和资金投入机制,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努力建设安全畅通的公路网络,提高让公众满意的服务和构建高效可靠的保障体系,赤壁市公路养护中心于2022年12月份完成体制改革,将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交由市交投集团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同时将上级拨付的国省县道干线养护资金、养护资产和事业单位无编人员一并划转,市公路养护中心通过月检、日常巡检、养护工作评分的方式对其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制造公开透明、开放有序的养护市场,基本实现干线公路养护市场化。
二、落实“四好农村路”管养责任,实现“路长治”。
2021年7月2日,按照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发[2021]2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指示精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董方平为组长,副市长钱仕忠为副组长的赤壁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路长办公室,分级设立路长,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养护体制。我市成立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模式,各级路长按照分工履行相应的管理养护职责,做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格监管。
一是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依法在交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二是施工前签订《涉路施工承诺书》。三是联系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全市道路运输秩序、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在建涉路施工项目进行集中整治。加大路面执法力度,聚焦“两客一危”、“百吨王”等重点车辆,打击非法载客,严查违规包车、超限超载等违规行为;集中执法力量,消除乱搭乱建、损坏侵占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涉路施工等顽瘴痼疾。四是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路面区域的交通规划,分析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确定重点道路主要事故多发路段。针对道路交通参与各种元素的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重点道路的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渠化,优化交通环境,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梳理。对辖区路段路口交通安全设施加强管理,经常性开展排查登记,对缺失、损坏的交安设施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增补、修复,确保辖区交通安全设施始终设置科学、规范,性能良好。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隐患排查。
组织媒体通过精品专栏节目赤壁新闻、云上赤壁等在黄金时间大力开展《公路法》、《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我市公路管理养护相关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不断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树立“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
交通运输行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发展农村公路责无旁贷,但农村公路工作涉及面广,仅依靠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一家难以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还需要您积极呼吁市级人民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同时督促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应尽职责,共同推进农村公路工作的开展。
感谢您对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