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打印文章】
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等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及资金补贴发放工作,现对2024年7月31日前在我省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下的营运柴油货车,并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更新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具体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以及申报流程情况见附件1,符合补贴要求的车辆名单见附件2。
请符合领取标准的车主及时到赤壁市交通运输局四楼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405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715-5362050。
附件1:湖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附件2:符合补贴要求的车辆名单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