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人员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3、拟订全市公路和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等旅客运输、物流市场、车船维修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防汛、春运等紧急客货运输;协调处理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运输部门之间、运输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准入和招标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和造价管理。
6、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7、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公路客货站(场)、地方航道、渡口等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
8、指导全市公路、水路等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渡口、航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船舶(含渔船)检验,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管理与综合执法管理。
9、负责公路、水路、车船的技术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10、职责调整;将原市农业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处)、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路政大队)、市官塘驿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等二级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回归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负责本行业(领域)招商和投资促进相关工作;按照“三个必须”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3、计划股
4、建设管理股
5、公路股
6、财务审计股
7、运输安全股(应急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核定行政编制16人。现有在岗有编人数353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48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渔船检验和监督等。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根据市编委批复的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赤壁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市公路养护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交通物流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赤壁市港航海事发展中心二层机构预算汇总构成。
2.其中赤壁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二级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市公路养护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交通物流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赤壁市港航海事发展中心财务均由赤壁市交通运输局本级统一核算,统一编制预算,统一公开预算。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7976.7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入预算1797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76.74万元(含非税收入10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支出预算1797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6.62万元,占39.14%;项目支出10940.12万元,占60.86%。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976.74万元,比上年减少13440.08万元,减少42.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76.74万元(含非税收入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减少;二是机构改革等变化因素。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7976.74万元,比上年减少13440.08万元,减少42.7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等变化因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交通运输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3.1%;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减少0.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9.5万元,与上年度减少0.5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万元,与上年度减少0.6万元。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培训次数增加。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节省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68.43万元,其中:办公费74.32万元、印刷费3.52万元、水电费25.63万元、邮电费27.04万元、差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8.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工会会费72.42万元、福利费64.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4.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0.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72%,比上年增加195.12万元,增加41.22%。增加原因:体制改革原因。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0.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15675.7万元,减少99.9%。减少原因:工程类采购、服务类采购预算没有算入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内。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2336.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785平方米,专用房屋8551.6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39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7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增减变化情况:部门机动车辆增加27辆,增加原因:机构改革。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共1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0940.12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10221.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3.43%。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农村公路养护地方配套资金(2024年)、公路运输和安全管理、其他公路水路运输、国省干线及县乡道养护等4个一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无。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无新增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