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赤环〔2019〕10号
关于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局生态文明建设改革的各项工作,根据《赤壁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了赤壁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和项目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工作要点
(一)逐步建立健全入河湖排污口实时监控体系。(牵头单位:污防股,责任单位:监察大队、乡镇环保站、监测站,督办领导:卢琪琳)
(二)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牵头单位:生态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环评股、监察大队,督办领导:吴林)
(三)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牵头单位:生态股,责任单位:监察大队、乡镇环保站、监测站,督办领导:吴林)
(四)加快水污染防治。(牵头单位:污防股,责任单位:监察大队、乡镇环保站、监测站,督办领导:卢琪琳)
(五)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牵头单位:总量股,责任单位:监察大队、乡镇环保站、监测站,督办领导:吴林)
(六)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牵头单位:生态股,责任单位:监察大队、乡镇环保站、环评股,督办领导:吴林)
二、工作要求
(一)牵头单位要按照市深改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三项活动。1.组织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委成员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季度开展一次改革调研、召开一次改革协调会、开展一次改革督察、解决一个改革难题、梳理一批改革经验。2.代表议。邀请改革项目涉及单位“两代表一委员”,采取实地考察、组织座谈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开展综合考量、系统评价,并针对反馈意见建议,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采取动态管理、项目化推进、逐项销号整改落实。3.群众评。走访改革项目的服务对象,对改革进度及成效开展问卷调查,充分了解人民群众需求和满意程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改革不留死角、盲区。
(二)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间和目标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信息报送。按要求及时完成资料台帐,上报工作进展,确保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改革任务。
赤壁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3日
附:
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项目清单
改革类别 | 改 革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督办 领导 | 完成时间 |
本级项目 | 逐步建立健全入河湖排污口实时监控体系 | 污防股 | 监察大队、乡镇环保站、监测站 | 卢琪琳 | 2019年12月 |
承接项目 |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 生态股 | 行政审批服务股、监察大队 | 吴林 | 2019年12月 |
承接项目 |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 生态股 | 监察大队、乡镇环保站、监测站 | 吴林 | 2019年12月 |
承接项目 | 加快水污染防治。 | 污防股 | 监察大队、乡镇环保站、监测站 | 卢琪琳 | 2019年12月 |
承接项目 |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 总量股 | 监察大队、乡镇环保站、监测站 | 吴林 | 2019年12月 |
承接项目 |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 生态股 | 监察大队、环评股、乡镇环保站、环评股 | 吴林 | 2019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