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屏DXC
维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大屏DXC超硬镀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湖北省赤壁市经济开发区中伙现代生态产业园光谷横二路,维达力五期园区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五期园区现有1#厂房内购置手表后盖生产设备及部分DXC生产设备,在2#厂房内购置DXC镀膜生产设备,实现1#厂房新增产能手表后盖2400万片/年,新增DXC镀膜前半成品1200万片/年,2#厂房新增DXC镀膜产品600万片/年,1#厂房DXC镀膜前半成品富余产能委外加工。项目实施后年产手表后盖成品2400万片、DXC成品600万片。在7#综合楼三楼设置一间产品检测实验室,配套建设动力站房、综合楼、门卫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固废暂存设施及废水处理设施等辅助设施均依托五期园区维达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辅助设施。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产品检测实验室排水、纯水机浓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及产品检测实验室排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脱膜废水经厂区现有“均和池+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中间水池”处理、高浓废水经厂区现有“格栅+均和池+pH调节+混凝1+絮凝1+沉淀1+混凝2+反应池+絮凝2+沉淀2”处理、低浓废水经厂区现有“格栅+调节池”处理后一并纳入中和池,经厂区自建管网收集至维达力五期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维达力五期厂区现有废水总排口(DW001)排放。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和剩余纯水制备浓水经维达力五期厂区现有废水总排口(DW001)排放。
维达力五期厂区废水总排口(DW001)须同时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显示器件及光电子器件”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其修改单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赤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管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赤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辊印及固化有机废气、移印及固化有机废气、丝印及固化有机废气、喷码有机废气、AF喷涂有机废气、CNC油雾废气、真空镀膜过程中真空泵抽真空产生的油雾废气、激光废气、酒精擦拭废气、产品检测废气和食堂油烟。
1#车间手表后盖移印及固化有机废气依托维达力汽车现有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最后分别经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1#车间DXC产品丝印及喷码废气收集至1套新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2#车间DXC产品AF镀膜废气收集至1套新建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12#仓库加工区新增1条辊印保护油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引至1根主集成管道内,后与辊印有机废气一并引至仓库加工区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真空镀膜油泵房每台油泵排风系统安装“分离+过滤”处理装置,真空镀膜油泵废气经排风收集至“分离+过滤”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风管道引至楼顶排放;酒精擦拭废气通过厂房新风系统排风排放;激光废气经设备自带高效过滤器后进入厂房通风管道引至楼顶排放。产品检测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由排风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油墨调油有机废气,辊印及固化有机废气,移印、固化、洗网有机废气,丝印及固化有机废气及特征污染物苯系物排放须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中“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NMHC、苯系物排放浓度限值,同时须达到《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中相关的排放限值;特征污染物甲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的排放限值。
AF镀膜有机废气排放须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NMHC排放浓度限值;特征污染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的排放限值。
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及特征污染物苯系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中相关的排放限值;厂界特征污染物甲醇、氟化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同时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B.1 厂区内排放限值、《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B.1 厂区内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中型规模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以保证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厨余垃圾交由具有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收运。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刀轮、废包装材料、废镀膜靶材、废镀膜伞膜、废抛光毯及抛光沉渣、废钻头、废过滤芯架、检验次品、其他废水处理调节池污泥、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英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废絮凝剂包装等。各类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清洗剂空桶、废切削液泥渣、废稀释剂、废固化剂、废油墨空桶,废油墨及稀释剂、废移印银浆、网版擦拭废物、废钢化盐及其包装袋、废脱油清洗滤芯、实验室废物、含有机废气的废活性炭、脱膜废水集水池污泥、真空镀膜油泵房废滤芯、真空镀膜室收集废弃镀材、废机油、废灯管、废药剂空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28.5858吨/年、氨氮2.8586吨/年、挥发性有机物9.0895吨/年(含甲醇0.0046吨/年,苯系物0.0349吨/年)。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本项目建成后,维达力五期园区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68.992吨/年、氨氮6.8993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1.5412吨/年、颗粒物2.4337吨/年、二氧化硫1.6377吨/年、氮氧化物5.4243吨/年。
(六)环境风险和应急
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组织培训和演练,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