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文羿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袋
湖北文羿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北文羿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湖北省赤壁市经济开发区光谷产业园横一路。项目租赁赤壁市亿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1栋车间,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投资2000万元,购买搅拌机、吹膜机、切袋机、印刷机等设备,建设2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可年产0.2万吨聚乙烯塑料包装袋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赤壁市亿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及赤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赤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吹膜印刷制袋废气。
吹膜印刷制袋工序经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风机,通过风机引风将有机废气引入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l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需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标准。
搅拌粉尘经设备密闭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需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2/1538-2019)表2标准。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吹膜机、切袋机、印刷机、风机等机器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包装袋回用于成品包装。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桶、废印版、废洗版水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9303吨/年、颗粒物0.2吨/年。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执法工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