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0万套宠物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北佳迪兴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0万套宠物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告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湖北省赤壁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中伙光谷产业园纵三路,租赁湖北省慧光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平方米空置车间,建设年产10万套宠物笼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新建1条宠物笼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运营后年产10万套宠物笼。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赤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挥发性有机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焊接烟尘等。
抛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喷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固化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
焊接烟尘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同时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粉尘、除尘器收尘灰、废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四)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排焊机、干式拉丝机、调直机、切边机、抛丸、喷涂流水线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
经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0123t/a、氮氧化物0.037t/a、挥发性有机物0.00228t/a。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