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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5打印文章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咸宁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程序、加强提升执法理念、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环评审批、文明公正执法、科学民主决策等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开展多样“内外”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学习工作、提高全员法律素质。

为提高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我局开展形式多样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学习。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列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实效化运行,全年共开展12次局党组(中心组)法治理论学习。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法治培训学习。2024年,我局组织了开展为期1周的春季执法集中整训,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了20余次各类生态环境执法法治学习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给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2堂行政执法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一月一法”法律知识业务培训会。三是开展辖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工作。20244月我局组织赤壁市辖区内55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部分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单位分管环保负责人参加2024年度涉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重点学习培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废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要求》、《企业环境管理要点》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有效的提升了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能力水平。

(二)严格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减少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重大执法决策上的作用。2024年度召开案审会8次,审理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个。2024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通过湖北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实施“双随机”摇号抽查,分四个季度完成抽查及现场检查任务,共检查单位135家,发现环境问题56个,督促企业整改环境问题56个,并及时将季度检查结果在赤壁市人民政府网网上予以公开公示。三是以环境问题整改为导向,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4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63人次,执法企业267家次,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70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8起,分别涉及到建设项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水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77.5149万元。其余4件案件为不予处罚,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打造“环保铁军”。

我局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开展执法人员轮训,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2024年,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咸宁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技能比武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和2个个人奖项。

(四)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高案卷质量。一是定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针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建章立制,提升办案质量。重新修订《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程序》,从立案、调查、听证、处罚决定、送达等各类环节,确保每个案件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案卷规范。

(五)全力做好环境信访投诉。2024年受理信访事项229件,其中12345受理201件、生态信访举报平台受理22件、省智慧信访平台6件,均已办结。做到了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100%。调查处理网络舆情4件,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媒体负面炒作事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大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和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扩大社会群体对法律的多方面、多层次及新时代的新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伍火平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加强执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推进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加强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程序,加强审核,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由相关科室审核把关。

(三)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联合公检法部门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四)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案,确保案前、案中、案后应该履行的程序和手续依法审核,严格把关。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5217

附件:
./t20250225_3917622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