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SD2XN202312090001号)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X3HB202405150052号、X3HB202405200013号、X3HB202406010025号、D3HB202406010003号、X3HB202406030028号)整改工作情况的公示
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牵头办理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SD2XN202312090001号)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X3HB202405150052号、X3HB202405200013号、X3HB202406010025号、D3HB202406010003号、X3HB202406030028号)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件交办的问题
(一)SD2XN202312090001号交办的问题:赤壁市神山镇宋河村九组村民反映:1.赤壁鹏达钙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材料、成品石料露天堆放,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至北干渠,导致渠道淤塞,水质恶化,生产时产生噪音和扬尘,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2.申请公开赤壁鹏达钙业有限公司环评、验收等资料,环保部门只提供了该项目子项尾矿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未提供建材生产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自主验收报告、环保验收程序资料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3.该公司建材生产加工基地项目涉嫌将整体项目肢解成各个子项以降低环评标准取得项目批复进行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嫌弄虚作假、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环境影响和污染状况;4.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未履职尽责,该厂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非法生产;5.西边山矿山生态修复未完成,未进行复垦复绿;6.该公司私自开采地下水用于生产,未办理取水许可以及地下水资源开采许可证。
(二)X3HB202405150052号交办的问题:咸宁市赤壁鹏达钙业有限公司建材生产加工项目:1.未按环评及批复进行建设;2.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排、厂区内石料露天堆放投产;3.至今未取得验收手续,非法生产;4.违反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石料不得对外销售的规定,一直对外销售。
(三)X3HB202405200013号交办的问题:2022年,赤壁市鹏达钙业有限公司在神山镇宋河村9组新建一座尾矿深加工生产线,加工西边山采石厂矿山修复所产生的石块和五岳采石厂所购石头。该厂与石板但家村落零距离,生产时产生的噪音、粉尘严重干扰村民生活,多次举报收效甚微。还存在其他问题:1.该生产线存在批建不符;2.该生产线私自打井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对村组环境产生影响;3.该公司涉嫌环评造假,环评人员未做现场踏勘,环评报告审核不严;4.西边山矿山生态修复至今未完成。
(四)X3HB202406010025号交办的问题:咸宁市赤壁市神山镇宋河村西边山采石厂矿山修复及赤壁市鹏达钙业有限公司违法问题:1.2019年7月该采石厂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到期后仍然在采石,群众多次投诉12345无效。2.该采石厂生态修复两次公示信息(2021年7月至12月、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至今仍未进行生态修复。3.该采石厂在生态修复期间,借生态修复名义,多次对矿山底部及无需修复段进行采石,采石量超39641.51方。4.借矿山修复名义,修建赤壁市鹏达钙业有限公司尾矿深加工生产线,加工从西边山采下来的块石,偷采地下水(两口机井)进行粉碎加工,用水量按《环评报告》显示0.8M3/T成品石料,未办理取水许可及地下水资源开采许可证,未对抽取地下水用于工业生产进行环境评估。5.赤壁市鹏达钙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及申报流程弄虚作假。
(五)D3HB202406010003号交办的问题:咸宁市赤壁鹏达钙业有限公司建材生产加工项目:(1.未按环评及批复进行建设;2.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排、厂区内石料露天堆放投产;3.至今未取得验收手续,非法生产;4.违反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石料不得对外销售的规定,一直对外销售,对国有财产造成流失)。边督边改办理结果不满意:整改效果不明显,下雨天仍有污染。
(六)X3HB202406030028号交办的问题:1.投诉人对反映的咸宁市赤壁鹏达钙业有限公司问题信件X3HB202405150052、X3HB202405200013处理结果不满意;回复内容避重就轻,对检查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政府职能部门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尽责,存在利益输送关系。2.回复西边山生态修复已完成,不属实(实地视频为证)。3.鹏达钙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绿川科技有限公司对建材生产加工基地项目(尾矿深加工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嫌弄虚作假,信息失真,涉嫌抄袭环评报告。环评报告审核不严。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赤壁鹏达钙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嫌申领程序作假。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环境保护监管。督促该公司在投入生产前,完成项目环保设施自主竣工验收。做好物料的堆放;建设雨水沟、初期雨水池;做好无组织粉尘、扬尘的收集处理;加强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加强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生态修复监管。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西边山采石厂生态修复施工单位,加强高陡边坡监测,增设警示牌,加强绿化养护及后期管护,确保整改后完成验收,确保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针对该公司重大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四)协调群企关系。要求属地政府协调处理好群企关系,为企业建设和生产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整改情况
该公司自2023年10月17日以来停产至今。该公司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股东多轮会商后决定,关闭该尾矿深加工项目,在搬迁新址前,将不再启动该项目的生产。神山镇政府正在积极协调该公司搬迁新址。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生态修复矿区进行全面调查踏勘,对存在有碎石滑坡隐患的地块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整改,购置植生袋,对滑坡地段用植生袋进行加固处理,消除地质环境安全隐患,对复绿效果不佳的地块进行补种补栽,培土培肥。
神山镇政府与相关单位多次深入农户沟通交流,切实解决老百姓合理诉求。
公示时间为10天。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截止时间以邮寄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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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