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咸宁序号43)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赤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整改“水生态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等问题在全市各流域不同程度存在,影响水生态环境健康及水体自净能力。”(咸宁市序号43),目前相关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且通过咸宁市市级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督察反馈问题
水生态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等问题在全市各流域不同程度存在,影响水生态环境健康及水体自净能力。
二、整改目标
保护水生态,提高生物多样性,提升水生态环境健康及水体自净能力。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重点水体水质监测,为水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二)实施渔业增殖放流。在西凉湖水域适量投放鲢鱼、鳙鱼等不同规格鱼种。
(三)配合咸宁市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评估河湖生态系统健康状态,加强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资源调度,保障生态水量。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各项水环境监测工作,对重点水体开展水质加密监测,水质异常及时预警。
(二)市农业农村局在长江赤壁段、西凉湖开展“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 共建幸福赤壁”为主题的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共55000斤,其中,花鲢40000斤、白鲢10000斤、草鱼5000斤。
(三)根据咸宁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有关河湖健康评估年度工作安排,我市今年计划完成9个河湖健康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河湖健康评估现场踏勘工作,正在组织编制河湖健康评估报告,预计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今年9个河湖健康评估方案编制工作。
五、验收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水生态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等问题在全市各流域不同程度存在,影响水生态环境健康及水体自净能力。”(咸宁市序号43)已于11月25日通过我市自行验收并于12月13日通过咸宁市验收组的市级验收。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贺千
联系电话:0715-5355351
联系地址:赤壁市营里街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