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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咸宁序号41)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8打印文章

根据《赤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整改“水污染防治仍有短板。2023年1-10月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95.4%,2023年水污染防治100%优良率的目标还有差距。斧头湖咸宁湖心水质在连续3年达到国家优良水体标准后出现反弹,不能达到Ⅲ类水质要求。部分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水质需进一步改善。”(咸宁市序号41),目前相关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且通过咸宁市市级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督察反馈问题

水污染防治仍有短板。2023年1-10月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95.4%,2023年水污染防治100%优良率的目标还有差距。斧头湖咸宁湖心水质在连续3年达到国家优良水体标准后出现反弹,不能达到Ⅲ类水质要求。部分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水质需进一步改善。

二、整改目标

实行精准依法科学治污,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水平,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省保湖泊水质稳中向好。

三、整改措施

(一)完善水环境治理工作机制。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湖长牵头单位定期调度,实施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建立水源地保护工作机制,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常态化排查、整治,确保全市饮水安全。

(二)加快排口治理,实行工程减排,确保按照咸宁市要求完成排口整治任务;持续推进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外源污染。

(三)强化监测研判预警。及时监测水质情况,为湖泊治理提供决策依据;对水质不稳定的水体,加密监测。

(四)强化考核督办通报。定期调度湖泊治理情况,通报工作情况、传导工作压力,不断提高湖泊治理水平。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要求,分年度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命名编码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和运输局3个湖长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梳理了陆水河流域、西凉湖、黄盖湖水环境问题,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形成了整治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常态保护工作机制,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根据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交通和运输局制定了2024年三大流域排口整治任务清单,确保完成2024年排口整治任务。目前,黄盖湖流域(19个)、西凉湖流域(31个)已全部完成排口整治工作、陆水流域61个排口已完成47个排口整治工作,完成率77%,正在完善销号台账。

(三)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对重点水体开展水质加密监测,水质异常及时预警。2024年1-10月,我市国控、省控断面和地表水水质100%达标。3个国控断面中,黄盖湖(鄂)为类水质,黄龙镇、陆溪口为Ⅱ类水质;5个省控断面中,陆水湖主坝、副坝、蒲纺、猪婆湖均为Ⅱ类水质,西凉湖为类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

(四)强化考核督办通报。每季度召开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办通报,确保整治工作成效。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有序开展我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已完成黄盖湖、西凉湖排污口排查工作,并由咸宁市政府印发“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23年,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开展陆水流域排污口,并由市政府印发“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23年开展我市15个省保湖泊排污口溯源排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排查工作,目前“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已初步出台,正在完善中。

五、验收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水污染防治仍有短板。2023年1-10月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95.4%,2023年水污染防治100%优良率的目标还有差距。斧头湖咸宁湖心水质在连续3年达到国家优良水体标准后出现反弹,不能达到Ⅲ类水质要求。部分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水质需进一步改善。”(咸宁市序号41)已于11月25日通过我市自行验收并于12月13日通过咸宁市验收组的市级验收。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贺千

联系电话:0715-5355351

联系地址:赤壁市营里街121号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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