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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咸宁序号37、赤壁序号25)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8打印文章

根据《赤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咸宁序号37、赤壁序号25)目前相关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且通过咸宁市市级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企业污染减排仍不到。年全市86治理项目仍有4个未完成,减排效果不明显;少数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不到位,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来时开、走时关”“吸附材料更换不及时”等问题依然存在;全市没有一家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达到A级。”

二、整改目标

积极谋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督促企业落实污染减排措施和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进一步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

1.积极谋划实施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现工程减排。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管控及治理,开展VOCs污染整治攻坚行动。

3.督促重点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推进华新水泥(赤壁)公司实施技改,2024年创建B级企业。

4.加强企业环境监管,依法查处企业非法排污行为。

四、整改情况

1. 积极谋划实施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48个,目前已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减排。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 排放管控及治理,开展VOCs污染整治攻坚行动。

(1)开展园区企业VOCs排放调查,摸清排放状况,有针对性对重点排放VOCs企业进行检查监管,督促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治理设备检查维修,及时更换活性炭,保障VOCs得到有效治理。

(2)聘请了环保管家指导企业企业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完善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保障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有效治理污染物。

3.督促重点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推进华新水泥(赤壁)公司实施技改,2024年创建B级企业。

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环保管控政策,2022年起积极开展重污染企业绩效评级B级企业创建工作。2022年投资320万进行窑头电除器改造电袋复合除尘器项目,投资612万元进行窑尾氮氧化物低氮项目,有效减少窑头粉尘及窑尾氮氧化物排放。2023年投资64万进行在线监测系统CWMS升级改造,2024年投资200万进行输送廊道封闭项目,并升级优化精准脱硫控制系统。

公司始于2022年起,开展环保绩效分级B级标准创建及申报,最新申报为2023年11月,2023年申报情况经省级系统审核,相关标准条件暂未能完全达到审核标准,未能申报成功(在线监测数据合格率及车辆运输台帐等)。

2024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环保绩效分级B级企业标准进行生产控制,积极减排污染物,并积极申报创建B级企业。目前正在进行的重点工作有:环保在线监测数据95%合格率创建、道路运输车辆台帐系统完善、无组织皮带运输廊道封闭等,以及在2024年6月的年度大修工作中将对有组织窑尾主收尘器滤袋更换等环保改进工作。公司依托咨询服务单位华新中南公司继续开展B级申报技术支持及申报服务工作,加强与省环科院专家沟通,项目申报资料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力争在2024年度底前完成B级绩效分级工作。

4.加强企业环境监管,依法查处企业非法排污行为。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高新区涉VOCs排放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严厉处罚,有效防止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来时开,走时关”现象,坚决杜绝生产废气直排偷放。

五、验收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咸宁序号37、赤壁序号25)已于11月29日通过我市自行验收并于12月18日通过咸宁市验收组的市级验收。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李德华

联系电话:0715-5882183

联系地址:赤壁市营里街121号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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