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部门列表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咸宁序号45)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7打印文章

根据《赤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整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仍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等管理设施偏少或不醒目。咸安区的汀泗双石水库、赤壁市的白石水库、通城县的阁壁水库、龙潭水库、神龙坪水库、崇阳县沙坪镇关山水库存在标识标牌不完善、围网破损或无围网、丢弃垃圾、垂钓等现象。”(咸宁市序号45),目前相关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且通过咸宁市市级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督察反馈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仍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等管理设施偏少或不醒目。咸安区的汀泗双石水库、赤壁市的白石水库、通城县的阁壁水库、龙潭水库、神龙坪水库、崇阳县沙坪镇关山水库存在标识标牌不完善、围网破损或无围网、丢弃垃圾、垂钓等现象。

二、整改目标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白石水库安全围网建设,增加饮用水源地地理界标、禁止钓鱼游泳、注意安全等警示牌。

(二)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监管,及时制止非法垂钓、倾倒垃圾等行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三)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严防问题反弹。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大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按照规范化建设技术指南,完善我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4月10日完成白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标牌及围网建设修补工作。我市长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省政府已批复,已完成长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方案,正在实施中。

(二)建立常态保护工作机制。定期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常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各属地政府及时制止非法垂钓等违法行为,保障饮水安全。

(三)市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人员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办整改,确保群众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定期对饮用水源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情况。

五、验收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仍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等管理设施偏少或不醒目。咸安区的汀泗双石水库、赤壁市的白石水库、通城县的阁壁水库、龙潭水库、神龙坪水库、崇阳县沙坪镇关山水库存在标识标牌不完善、围网破损或无围网、丢弃垃圾、垂钓等现象。”(咸宁市序号45)已于11月25日通过我市自行验收并于12月13日通过咸宁市验收组的市级验收。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贺千

联系电话:0715-5355351

联系地址:赤壁市营里街121号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t20241217_3844405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