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三)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济网络图、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经营服务网络。
(四)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基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五)加强对全市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组织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兴办村级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等服务组织,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发展商品生产基地;组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住处服务网络,及时反馈市场住处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六)按照市政府授权和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政府委托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八)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赤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单位由赤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法制安全股
3.经济发展股
4.人事教育股
5.财务资产股
6.监事会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分别总计311.79万元和311.7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94万元,各下降13.08 %。主要是减少了赤马港办事处汪家堡供销分社综合楼整险加固和禁鞭专项等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77万元,占99.99 %;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65万元,占75.90%;项目支出75.14万元,占24.1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311.77万元和311.7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6.52万元,各增长68.30%。主要是单位2017年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相应的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6.52万元,增长68.30%。主要是单位2017年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相应的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类)支出277.65万元,占89.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1万元,占4.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65万元,占2.13%;住房保障(类)支出12.56万元,占4.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6.19万元,支出决算为311.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74 %。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65元,其中:人员经费19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3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车辆,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无用于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属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个、来宾10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万元,增加100%。主要是因为2016年非税收入暂未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列支“三公”经费。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1.77万元,占整体支出预算总额的99.99%。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组织对整体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11.77万元。上述整体支出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范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6.5分。全年预算数为336.19万元,执行数为311.77万元,完成预算的92.74%。主要产出和效果: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了供销社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9.96万元,为预算的117%,比2016年增加7.84万元,增涨24.41%,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改革性补贴。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18万元。主要为办公费2.8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电费3.08万元,邮电费4.64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0.4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14.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68万元,债务付息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单位资产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养老保险缴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各种医疗开支。
九、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