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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2020年开展地图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9打印文章

为划范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遵循“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寓管于服”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管出活力,有效消除“问题地图”损害国家主权、安全隐患,努力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二、组织实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本市地图市场进行监督检督检查,局测绘和地理信息股负责本辖区内地图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重点监管当地政府及各部门网站、各类大型宣传活动、重要会议、展览(展会)及社会热点事件登载使用地图情况。

(二)日常监管当地主流媒体网站、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网站、互联网服务网站、微博等登载使用地图情况,车站、机场、港口、博物馆、图书馆、规划展示馆、户外广告等场所使用地图情况,电商平台、书店教辅教材等流通、销售使用地图情况,进出口地图产品等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监管清单

通过公布“问题地图”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检查、调研、走访等方式,摸清辖区内地图产品主要生产、登载使用、销售等情况,特别是年度重要会议、展览等情况;通过分析本地区历年来地图市场监管情况,锁定重点区域,及时跟踪涉及地图热点事件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地图”线索,根据核查情况补充完善地图监管工作清单。

(二)依法开展监管

聚焦网络舆情、媒体报道以及群众举报反映较多的“问题地图”,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检查;依托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或其他信息化手段进行持续跟踪、检定。对跟踪发现的“问题地图”采取“零容忍”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地图”事件,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8·29”全国测绘法宣传等活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及地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正确使用地图,提高全民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通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充分发挥反面教材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公众国家版图意识、地理信息安全意识。

(四)加强地图服务

在开展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大公益性标准地图服务推广力度,丰富标准地图服务内容和种类,形成地图监管与服务的良性互动,从源头减少“问题地图”,规范地图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做到监管常态化

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地图工作涉及国家主权、安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树立“地图无小事”思想,要分析本辖区历年来地图监管情况,锁定重点行业、领域和表现形式,将整治“问题地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做到常态化监管。

(二)注重部门协作

地图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领域,要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针对重要问题线索或案件,及时移交案件线索,与市局做好沟通,积极配合做好重大问题及案件处置工作。

(三)强化监管效能

通过学习培训,优化监管人员知识结构,提高监管能力。畅通“问题地图”举报渠道,不断提高“问题地图”发现、检定能力;要注意分析、把握“问题地图”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四)总结上报

总结地图监管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就完善健全地图监管长效机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问题地图”举报邮箱:1532212077@QQ.COM

举报电话: 0715-5270239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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