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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2019年开展地图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赤壁市 发布时间:2019-08-09打印文章

为规范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问题地图”开展排查整治,依法查处地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完善健全地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提高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切实保障我国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二、组织实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本市地图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辖区内地图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要宣传活动登载使用的地图,重要会议和大型展览(展会)登载使用的地图,进出口企业生产、经营的地图产品。

(二)重点检查本地区政府网站、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网站使用的地图,互联网服务网站中的动态和静态地图、当地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使用的地图,ICP在本地注册备案、涉及本地化服务的各类移动互联网APP中使用的地图。

(三)重点检查本地各类书店、博物馆、图书馆、规划展示馆、公交站等场所公开展示使用的地图。

四、实施步骤

1.成立专班(7月25日至8月15日)。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分析本地地图监管工作形势,制定实施方案,8月15日前报咸宁市局测绘科。

2.抽查检查(8月15日至9月15日)。通过公布“问题地图”举报网站、邮箱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调研、走访等方式,摸清辖区内地图产品主要生产、登载使用、销售等情况,特别是年度重要会议、展览、论坛等情况;通过分析辖区历年来地图市场监管情况,锁定重点行业、领域和表现形式,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

3.整治处理(9月15日至10月15日)。对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要求限时整改。在互联网网站、展览(展会)、博物馆等中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在电子商务平台中销售的,要责令及时下架并追缴。对各类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总结上报(10月15日至10月20日)。总结地图监管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就完善健全地图监管长效机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做好地图监管工作。本着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部署落实。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肃执法、不留死角,精心组织实施。要优化完善工作机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推动“问题地图”监管工作不断深入,努力营造全社会多部门共抓地图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教育。结合“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通过宣传地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布地图管理标语、张贴宣传画等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进一步强化地图监管。结合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提高全民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增强公众地理信息安全意识、底线意识。

“问题地图”举报邮箱: 1532212077@qq.com

举报电话: 0715-5270239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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