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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赤壁市遗失20250154号

发布时间:2025-04-08打印文章

宋友珍、黄艳清因保管不善,将转移告知单(2016B2729)、(2000)572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宋友珍42232319630310****

黄艳清42232319630904****

坐    落: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河北大道

声明人:宋友珍 黄艳清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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