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伟伟因保管不善,将(2009)1447、2009B053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聂伟伟 42230219820825****
坐 落: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办事处河北大道客运办宿舍楼
声明人:聂伟伟
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