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国营陆水林场国有林地使用权确权结果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打印文章】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及相关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拟对赤壁市国营陆水林场国有林地使用权状况予以确认。经陆水林场及相邻土地权利人确认和我局初步审核,现将赤壁市国营陆水林场24个地块的国有林地使用权确权结果予以公告(详情见附表)。
如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确定其国有林地使用权,并以此确权结果进行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受理机构: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登记股
受 理 地 址: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4室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15-5270259
附表:赤壁市国营陆水林场国有林地使用权确权公示表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