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汉清、张汉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结果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打印文章】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按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金潭村村委会确认和我局初步审核,现将赤壁市蒲圻街道金潭村七组村民张汉清、张汉明2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结果予以公告。
序号 | 土地房屋权利人 | 户籍所在地 | 土地坐落 | 权利类型 | 建 房 时 间 | 用地面积(M²) | 建筑面积(M²) | 宗地四至 | |
1 | 张汉清 | 赤壁市蒲圻街道金潭村 | 蒲圻街道金潭村七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013年 | 200.16 | 567.32 | 东至道路;南至空地;西至树林;北至旱地。 | |
2 | 张汉明 | 赤壁市蒲圻街道金潭村 | 蒲圻街道金潭村七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013年 | 125.04 | 319.74 | 东至巷道;南至空地;西至砍;北至树林。 |
如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或金潭村村委会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以此确权结果进行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受理机构: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登记股
受 理 地 址: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4室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15-5270259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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