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一、工作职能及主要职责
(一)履行对全市综合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市招标管理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制定交易平台的运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进入交易平台的综合招投标及其他公开竞价等活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
(三)依法审查招标文件,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复核项目概算、预算及资金来源。依法审批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时一并核准项目的具体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的组织形式,
(四)负责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开展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那个活动的执法检查,及时纠正、依法查处本市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方面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的、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挤投标等违法行为。
(五)负责依法组建并指导招投标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六)建立和管理本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并于省、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联网运行。
(七)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标后管理、监督、检查和统计评价及效益分析,实现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
(八)承办上级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 综合股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招投标交易中心日常工作,及机关党群和人事教育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会议组织和接待、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决定事的交办、督办。
(二) 监督检查股
组织招投标活动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纪违法行为;受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指导行为业协会工作,建立投标企业诚信档案。
(三) 市场监督股
研究起草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地方性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进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运作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备案认可,并实施全过程监督;核准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方式,对招投标活动是否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负责招投标交易中心的运作规范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其实施,指导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负责本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招投标统计、分析和培训工作,参与招投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器研,提出政策性建议;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下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为全市招投标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为招投标交易的各方提供招标信息发布、投标报名、开标、评标及评标专家抽取等服务,为交易各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便利的配套服务;
(三)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进驻交易中心监督提供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做好全市招投标项目交易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五)负责赤壁市招投标信息网的运行和维护,提供网络服务;
(六)收取与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及时向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协助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布;
(八)管理招投标交易中心物业和维护招投标交易活动场所秩序;
(九)承担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161.8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49.68万元、财政专户安排的资金112.13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161.8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8.81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8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5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5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事,大力削减不必要的“三公”支出,严格管理审核程序,“三公”经费较上年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