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11打印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序号

废物俗称

废物

形态

废物

代码

有害成分名称

重量(吨)

委托处置

单位

1

实验室废物

S固态

900-047-49

实验室

耗材等

0.01995

湖北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实验室检测废液

L液态

900-047-49

正己烷、丙酮、乙腈、甲苯、甲醇、石油醚、酸碱试剂等

0.43225

湖北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废活性炭

S固态

900-039-49

实验室

废气

0.29

湖北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

/

/

0.7422

/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每年前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前,向生态环境局申请,转移联单存档。

3.严格按照与经营单位合同内进行转移,出库时并确认包装完好与实际重量。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发生泄露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第-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救治。

2.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赤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分享到:
./t20240711_3654023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