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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2022-05-09打印文章

赤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是经赤壁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为社会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的公益性事业中心。为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1. 中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在资质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业务,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机构和外来因素的干预,保证检测行为的公正性。

3. 配备满足检验检测活动所需要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性服务,依据现行有效的规范或标准进行检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4. 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性;建立识别影响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进行风险分析,实施相应的管理,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5.中心检测人员忠于职责,严格为客户保密,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从事与被检测产品直接有关的活动,保证检测行为的诚实性。

6.本中心对所有客户的检测服务一视同仁,保证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保证检测工作的及时性。

7.本中心人员不接受被检中心和个人的任何形式的礼品、纪念品、吃请和馈赠等;非本中心人员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检测工作。

8.信守协议,优质服务,保证检验数据和结论的客观、公正、准确;对客户的申诉和投诉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保证检测工作的客户满意度。

9.本中心接受有关中心的监督和指导,欢迎各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违犯上述声明者,予以严肃处理,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声明接受客户及社会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监督电话:0715-5330376;  

E-mail:gjzx@chibi.gov.cn

公正性措施

为切实履行《公正性声明》,保证我中心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公正性以及判断的独立性、诚实性,全体人员必须全面落实以下措施,以此作为全体人员的行为准则。

1.自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必须遵照执行本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法规性文件《质量手册》的各项规定。

2.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程序,执行有关标准、规程、作业指导书,不得违规操作。

3.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以权谋利,与检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介入或干预具体检测工作;本中心人员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4.严禁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及在受检企业兼职,并严格保守客户的技术资料以及其他的商业机密。

5. 严禁伪造检验检测数据、验检检测报告,一经发现查实,我中心将严肃处理,有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6. 严禁利用本中心的检验检测设施,做与检验检测无关的各项工作。

7. 严禁在业务受理中或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时接受客户的礼品礼金。

8. 不得泄漏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如客户提供的样品、技术资料信息及检测数据等),不盗用、不发表与客户送检样品有关的研究成果;严禁泄露本中心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结果,严守本中心有关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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