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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公安局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05-22打印文章

赤壁市公安局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咸宁市、赤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我局包保责任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加快绿色崛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公安局党委决定,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将原“三万”活动工作队,统一组建驻村工作队(以下简称扶贫工作队),从机关抽调十二名民警,集中二年时间派驻到新店镇花亭桥村、望夫山村、益阳桥村,神山镇钟岭村,驻村指导协助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集中整合各方面力量,调整组建市扶贫工作队,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更加有效地实施精准扶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三万”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属机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动员全局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去,走进农村,深入基层,奋发作为,建功立业,为全市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贡献。

二、工作队的组派

1、工作队的组建和派驻。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公安局负责新店镇花亭桥、望夫山、益阳桥,神山镇钟岭四个村,其中花亭桥是贫困村。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新店镇花亭桥贫困村由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孙刚、新店派出所指导员周新明、经侦大队副中队长刘实负责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实行脱产驻村,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新店镇望夫山村由治安大队负责,益阳桥村由禁毒大队负责,神山钟岭村由交警大队负责派驻工作队,驻村帮助驻点村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2、工作队员的选派。每个单位精准扶贫工作队由3名以上干部组成,每个组派单位应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为队员,工作队员二年一轮换,于12月1日前到岗到位。

3、第一书记的选派。每个驻村工作队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为工作队长,队长兼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三、工作队主要任务

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相衔接,到2017年底,通过实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确保被帮扶的扶贫对象全部稳定脱贫,实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的目标,被帮扶的贫困村基本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宣传政策。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涉农惠民方针政策。

2、建档立卡。进村到组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全面掌握贫困村的基本情况,帮助村“两委”精准识别贫困户,填写贫困户信息登记表,为贫困户建档立卡,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3、制定计划。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原则,积极协助村“两委”科学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帮扶计划,组织实施好整村扶贫攻坚推进工作。

4、筹措资金。根据贫困村、贫困户帮扶计划,以项目为载体,广泛筹措资金,并对各类生产发展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部门对口帮扶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信贷资金以及市场融入资金等,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科学整合,集中用于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项目建设。

5、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和督促实施各类发展计划和开发项目,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因村因户施策,找准发展路子,确保每个贫困村有l—2个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户有1—2个增收项目,有针对性地为贫困群众提供知识、技术、信息、项目资金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6、改善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底,有条件的组通水泥路,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贫困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文化、教育和卫生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加强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7、强基固本。指导贫困村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增强村“两委”班子凝聚、服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抓好乡风文明建设,加强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公安局成立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长廖志军任组长,政委闵亚光任副组长,副政委张相松、副书记、政治处主任任泽民、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孙刚任主任,局办公室主任马万里任副主任,负责驻村帮扶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管理等工作。

2、周密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根据驻村帮扶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要结对帮扶二户贫困户,机关队、室主要负责人每人要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经常与帮扶贫困户联系,每月见一次面,把开展这项工作同推进公安业务工作和培养锻炼干部结合起来,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共同推进、协调发展。

3、严明组织纪律。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常驻贫困村,每个月不少于20天的时间在贫困村吃住。其他驻点村工作队要经常到驻点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联系贫困户的干部每年年初要同贫困户确定帮扶计划,具体帮扶工作由驻村工作队负责落实。驻村工作队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收受所驻村群众的财物,不准接受基层单位的宴请,不准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或者帮扶单位承担的费用,不准挪用帮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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