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2【打印文章】
张兴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春节等传统节日允许在城区指定区域进行烟花燃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要求,已于2024年1月公布了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具体为“东至赤马港街道夏龙铺社区;南从赤马港街道莲花塘村起,经砂子岭社区、赤马港社区,陆水湖街道青泉社区、锁石岭社区、泉门社区,蒲纺工业园区桂花树社区、六米桥社区、桃花坪社区止;西从蒲圻街道红旗桥社区起,经大田畈社区、凤凰山社区、斋公岭社区至望山社区止;北从赤马港街道营里社区起,经周画岭社区、木田畈社区至夏龙铺社区止的环形区域,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告的其他区域。”
目前,只能引导市民前往禁燃区外的安全区域进行燃放。
赤壁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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