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2【打印文章】
饶金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赤壁市城区犬只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热逐年升温,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犬,宠物犬、观赏犬、大型犬、烈性犬等犬只随处可见。犬类在给主人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环境污染、扰民、伤人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咸宁市养犬管理办法》(咸政规【2023】1号)已于2023年9月25日正式发布实施。根据《咸宁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市公安局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为确保养犬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已于2023年10月28日向市政府呈请养犬管理工作机构搭建及经费。一是提请解决机构编制问题。在赤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增设犬只管理中队,配备中队长、副中队长各1人、辅警6-7人,配备公务用车1辆。负责养犬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养犬登记、犬牌发放,依法查处打击因犬只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无证养犬,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建设犬只留检所。由农业农村局建设犬只的留检所,分为综合办公区和可容纳20犬只的饲养区,建设完成后交由治安管理大队管理使用。留检所以购买第三方劳动力的形式配备所需工作人员,经专业培训后上岗,负责城区街面巡逻,走失、流浪犬只救助、认领及治理,接收按规定送交的犬只和收容、留检、没收犬只的集中收容饲养等工作。三是申请年度专项经费75.5675万元。1.建设研发养犬管理信息平台及运维费用;2.制作文明养犬宣传海报、宣传册,组织宣传推广活动,犬只留检所办公、水电等费用;3.犬牌及植入式电子芯片费用(具体套数按赤壁市犬只数量计算);4.制作登记表、犬证等工本费;5.购买第三方劳动力6人费用;6.犬只留检所留检、饲养费用。
目前,该报告已报赤壁市人民政府,正处于审批阶段。
赤壁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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