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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6打印文章

熊哲委员、沈立志委员、魏洪山委员、张四明委员、陈又喜委员、李江薇委员、杜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基层派出所办理普通刑事案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考核标准缺乏科学性问题。我局法制大队积极会同局办公室及相关警种部门召开会议商讨重新制定科学的目标管理考核标准,主动联系上级机关重新修订完善刑事案件办理数的硬指标(包括刑事立案数、刑拘数、批准逮捕数等),减少给基层带来的考核压力,做好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的主要职责。法制大队严格按照湖北省公安厅及咸宁市公安局的年度执法质量考评方案及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表对全局执法办案质量进行考评,提高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

二、针对刑事构罪标准把关不严问题。我局十分注重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通过采购、分发《刑法一本通》《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等刑事案件类法律书籍,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法制培训等方式加强基础派出所刑事案件办理水平,做到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尤其是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等法律知识熟记于心,准确把握刑事犯罪标准,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法制大队结合省厅紧扣“执法第一粒扣子”专项行动开展网上执法巡查,对个别受立案环节受立案随意性大、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立案开展执法督查,提高刑事案件构罪标准的法律素养。

三、针对检察机关“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相悖问题。我局组织基层派出所及业务大队学习并正确理解和适用检察机关“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摒弃“构罪即捕”的惯性思维。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优势,就刑拘案件情况与检察机关实时沟通,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当面会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准、稳妥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

四、针对担心纪委监委以不作为问责问题。我局要求基层派出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准确把握刑事立案标准,我局法制大队做好审核监督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杜绝因怕事后追责而过分加大打击力度、执法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发生。

赤壁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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