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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负责贯彻执行。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市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三)组织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依法管理国籍检查工作和出入境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来我市考察、参观、访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未决犯羁押和留劳改造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民警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警衔申报和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和协管干部。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违纪案件。

(十)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通信、计算机警务信息化的建设,对全市网络用户(单位或个人)及网络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安全监察、网上信息监控、网上案件侦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消防工作,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和监督,落实工作措施。

(十四)指导在我市的铁路、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五)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十六)做好公安装备计划管理工作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公安装备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