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部门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湖北省扶贫条例》《湖北省老区建设条例》《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咸宁市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设;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他扶贫项目。
(四)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等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和检查督办。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开发活动;指导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市党群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活动。
(六)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范围为本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1个(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内设3个股室。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工资、财务、机要、档案、党务政务公开、信访接待、离退休事务工作;负责办文、办会、综合治理及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各项共性迎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开发指导股。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措施;负责拟定扶贫开发有关文件,负责扶贫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负责扶贫专项资金拨付;负责建档立卡国网系统数据维护和动态管理等工作;负责扶贫领域干部和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扶贫股。负责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开发,配合行业部门扶贫开发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选派、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综合性检查、督办、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市直各行业部门扶贫工作考核;负责扶贫有关巡视、巡察、检查的组织协调和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负责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扶贫作风建设;负责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5人、“三支一扶”编制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21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13人,其他人员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巩固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以巩固扩大脱贫成果,全面提升脱贫质效为主要目标。
1.强化扶贫责任,坚持“四个不脱”。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严格做到“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继续坚持市、镇、村三级书记抓扶贫,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提高兜底、健康、教育扶贫等措施的时效性和精准度。严格执行市委常委包保乡镇、市级领导包保贫困村、“第一书记”对接帮扶、工作队员“五天四夜”脱产驻村帮扶、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会商会督办研究部署扶贫工作的规定。继续采取新闻督查、电话抽查、夜间突访等方式开展巡查督查,全面压实各级各类责任,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2.紧扣扶贫政策,坚持“五个结合”。一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适度超前、统一规划、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二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突出“一村一品”,发展茶叶、林业、水产、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延伸增收产业链条。三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突出地域特点,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四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与完善基础设施结合起来。以农村路网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光网、电网、气网、水网等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条件。五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与抓党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围绕脱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的工作理念,把扶贫开发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作用。
3.注重扶贫实效,坚持“六个狠抓”。一是狠抓问题整改销号。聚焦各级巡视巡察和专项审计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抓好问题整改,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二是狠抓贫困动态监测。重点观测掌握、规范进入退出、动态调整程序,提升国网系统数据质量,确保全市综合贫困发生率继续稳步下降。三是狠抓扶贫产业发展。确保每个村都有1-2个主导产业,完善贫困户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产业扶贫增收模式,实现长效稳定增收。四是狠抓农村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激发贫困村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五是狠抓社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切实提高贫困需求对接成功率,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和组织参与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六是狠抓典型宣传引导。深入挖掘扶贫脱贫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激发引导全市干群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4.巩固脱贫质效,坚持做好“十大工程”。一是坚持做好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继续培育壮大稳定增收产业,落实产业扶贫扶持政策,强化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二是坚持做好社会保障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三是坚持做好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狠抓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扶贫保障服务。四是坚持做好志智双扶巩固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进程,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建立完善扶贫积分激励机制。五是坚持做好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提高贫困村道路通行质量,提高水利保障质量,提高信息网络覆盖,提高电力保障能力。六是坚持做好安居保障巩固提升工程。全力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七是坚持做好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村饮水源地保护。八是坚持做好教育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加大对贫困户子弟资助力度,做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入学子弟应资尽资。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力度。九是坚持做好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完善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十是坚持做好基层组织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党性强、有文化、善治理、会服务、能带富的优秀人才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切实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抓党建、育产业、促脱贫的作用。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由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组成。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人、“三支一扶”编制1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21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13人,其他人员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巩固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以巩固扩大脱贫成果,全面提升脱贫质效为主要目标。
1.强化扶贫责任,坚持“四个不脱”。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严格做到“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继续坚持市、镇、村三级书记抓扶贫,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提高兜底、健康、教育扶贫等措施的时效性和精准度。严格执行市委常委包保乡镇、市级领导包保贫困村、“第一书记”对接帮扶、工作队员“五天四夜”脱产驻村帮扶、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会商会督办研究部署扶贫工作的规定。继续采取新闻督查、电话抽查、夜间突访等方式开展巡查督查,全面压实各级各类责任,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2.紧扣扶贫政策,坚持“五个结合”。一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适度超前、统一规划、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二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突出“一村一品”,发展茶叶、林业、水产、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延伸增收产业链条。三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突出地域特点,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四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与完善基础设施结合起来。以农村路网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光网、电网、气网、水网等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条件。五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与抓党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围绕脱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的工作理念,把扶贫开发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作用。
3.注重扶贫实效,坚持“六个狠抓”。一是狠抓问题整改销号。聚焦各级巡视巡察和专项审计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抓好问题整改,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二是狠抓贫困动态监测。重点观测掌握、规范进入退出、动态调整程序,提升国网系统数据质量,确保全市综合贫困发生率继续稳步下降。三是狠抓扶贫产业发展。确保每个村都有1-2个主导产业,完善贫困户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产业扶贫增收模式,实现长效稳定增收。四是狠抓农村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激发贫困村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五是狠抓社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切实提高贫困需求对接成功率,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和组织参与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六是狠抓典型宣传引导。深入挖掘扶贫脱贫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激发引导全市干群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4.巩固脱贫质效,坚持做好“十大工程”。一是坚持做好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继续培育壮大稳定增收产业,落实产业扶贫扶持政策,强化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二是坚持做好社会保障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三是坚持做好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狠抓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扶贫保障服务。四是坚持做好志智双扶巩固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进程,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建立完善扶贫积分激励机制。五是坚持做好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提高贫困村道路通行质量,提高水利保障质量,提高信息网络覆盖,提高电力保障能力。六是坚持做好安居保障巩固提升工程。全力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七是坚持做好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村饮水源地保护。八是坚持做好教育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加大对贫困户子弟资助力度,做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入学子弟应资尽资。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力度。九是坚持做好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完善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十是坚持做好基层组织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党性强、有文化、善治理、会服务、能带富的优秀人才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切实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抓党建、育产业、促脱贫的作用。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由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组成。
第二部分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9年度收入、支出分别总计11757.4万元和11826.0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91.54万元和5719.62万元,分别增长115.1%和93.66%。主要是精准扶贫项目资金收入及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82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7.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9.42%;其他收入69.5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5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82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8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3%;项目支出11,472.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9年度收入总计11757.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各增加6291.54万元,增长115.1%。主要是精准扶贫项目资金收入及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扶贫办2019年度支出总计11757.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6291万元,增长93.66%。主要是精准扶贫项目资金收入及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75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5万元,占总支出的0.23%;卫生健康支出27.51万元,占总支出的0.23%;农林水支出11681.36万元,占总支出的99.36%;住房保障支出19.88万元,占总支出的0.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扶贫办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8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其中:
1.一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1.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务调整相关经费增加。
2.农林水(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工作未按原定计划开展,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有0.9万元结转至下年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2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1人由于人员调动,未缴纳12个月保险,实际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94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事处2019年有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相应减少,此为单位承担部分,无个人承担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84万元,支出决算为2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相关缴纳基数有所调整导致实际增加。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更具人员调动相关基数调整。
7.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94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94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市级领导下达任务指标数完成。
8.农林水(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年初预算为7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市级领导下达任务指标数完成。
9.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2288.3万元,支出决算为22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市级领导下达任务指标数完成。
10.农林水(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年初预算为600.21万元,支出决算为60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市级领导下达任务指标数完成。
11.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64.66万元,支出决算为476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市级领导下达任务指标数完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1.57万元,占100%。
1.公务接待费1.57万元。主要用于与省市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扶贫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万元,其中:办公费0.32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91万元、电费0.47万元、邮电费0.32万元、物业管理费0.03万元、差旅费3.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5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24万元、工会经费5.21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40.46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89.22%。比2018年增加19.72万元,上涨54.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用品,租用会议室、物业管理费等支出行政运行经费上涨。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扶贫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万元。授予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92万元,占年度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9万元,占年度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0%。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76万元,主要原因:因2018年单位搬迁,2019年未搬迁所导致相关支出减少。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共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11422.18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
重点从预算编制执行、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等5个方面,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2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果;三级指标28个,共涉及资金350万元。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9年“农林水支出”预算支出11422.18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收入。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项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而设置。
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侧重于扶持就业、带动就业、推进市定五项重点改革、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尽量避免设置含糊、不可量化、难以考核的绩效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8%。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扶贫办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厅本级、财政厅驻市、州监督检查办事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扶贫办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立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扶贫办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扶贫办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扶贫办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扶贫办用于全省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财政厅驻各市州财政监督办事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扶贫办用于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省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基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扶贫办用于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评审(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预决算进行评审)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扶贫办用于全省财政票据印刷及开展其他财政事务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扶贫办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扶贫办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组织专家对省属院校申报的建设规划和项目预算进行评审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扶贫办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财政厅驻市、州监督检查办事处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扶贫办用于离退休方面的其他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扶贫办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