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赤财发〔2019〕18号
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
通 知
赤壁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已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现批复你部门2019年预算,并提出相关要求。
一、2019预算批复
(一)部门预算收入。核定你部门(单位)本年精准扶贫专项收入预计为11139.61万元。其中:当年地方可支配财政收入增量资金15%预计为10926.31万元;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50%预计为213.3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核定你部门(单位)本年精准扶贫项目支出预算1113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139.61万元。
二、相关工作要求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对部门预算的执行提出以下要求:
(一)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各部门自市财政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在将下属二级单位的部门预算批复完毕后,将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所有资料打印装订成册,按会计资料保管制度保存。
(二)强化组织收入管理。各部门在落实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必须更加重视组织收入工作,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努力完成收入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出现未完成当年收入计划的,财政部门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调整相关部门支出预算,确保当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三)严格预算硬性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预算执行中,除政策性因素外,部门收支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按压减不低于5%的幅度执行。
(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均衡性,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对涉及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等刚性及民生支出要实行按月支付。对项目支出,完善审批程序后要根据项目进度支付。对本部门统筹安排的预算资金,要加快项目分配力度,尽快下达。对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严格按非税收入进度和项目执行进度安排资金。
快项目分配力度,尽快下达。对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严格按非税收入进度和项目执行进度安排资金。
(五)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继续加强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的分类统筹,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赤政办发[2015]51号)精神,各部门每个年度的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市政府收回统筹使用;结转未超过两年,需继续按原用途使用的,要加快预算执行力度。
(六)做好预算基础工作。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以审定的绩效目标为依据,对专项支出实行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立项和储备工作,完善项目评审机制,为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年滚动规划打好基础。
(七)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各部门要按照《预算法》要求,不断提高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方案规定格式,于2019年7月29日在赤壁市人民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向社会统一同步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做好有关宣传解释和舆情应对工作。
(八)严格财务监督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各单位的财务机构要严格把好支出关口,不得突破预算和收入来源列支;要按规定及时进行核算,及时报送财务报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赤壁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