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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赤壁市 发布时间:2019-05-22打印文章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财政所: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20183号)、《赤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关于明确精准扶贫指挥部各工作专班主体责任的通知》赤扶指2019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财政局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成员股室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财政局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徐亚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饶慧玲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何 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红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晓斌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汪庆华 副科级干部

成 员:祝飞鸣 农业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徐昌锋财政监督检查局党支部书记

祝裕志 办公室主任

魏 武  经建股股长

沈 红  行政政法股股长

游 军  商贸股股长

魏玉梅 综合股股长

徐斯民 社保股股长

王 俊  教科文股股长

邵玉辉 国库收付中心副主任

游 新  农财局副局长

王芳菲 金融股负责人

熊光浩 农业股负责人

徐春晖 预算股负责人

汪嫒嫒 企业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股,汪庆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祝飞鸣、徐昌锋、游新、邵玉辉、徐春晖、熊光浩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并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监管的具体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如出现调整,组成成员相应自动调整。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办〔20186号)的精神,局内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扶贫资金监管工作规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要求,参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确定的纳入扶贫资金总台帐的中央层面资金清单(42项)、省级层面资金清单(33项),与预算股一起会同业务股室确定纳入扶贫平台监管的县级层面资金清单;统一汇总分析各相关股室按归口管理的扶贫资金的有关数据和情况,督促成员单位履行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监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针对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后,定期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总台账管理

预算股职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起会同业务股室确定纳入扶贫平台监控的本级层面扶贫资金清单;做好扶贫资金监管系统指标的总收发岗工作,及时将上级下达资金分配给各有关股室;配合国库收付中心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做好扶贫资金监控系统资金对账工作,并完善预算管理等信息化系统。

国库收付中心职责:牵头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股,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已经明确列入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要全部纳入总台账,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等信息系统加强监控,合理设置预警指标,及时发现闲置、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股和相关股室通报监控情况,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业务对接工作。

相关支出股室职责:按归口管理权限,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股确定纳入平台监管的县级层面扶贫资金清单;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职责细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督促落实资金使用或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的指标分配、下达工作,加强对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完善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协调督促对口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对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并将问题和整改情况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中心职责:负责利用各种信息手段督导扶贫资金监理的各项工作为扶贫资金监理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加强上级财政部门实时交换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信息

(三)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预算股(绩效股)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的要求,指导各相关股室做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并会同相关股室组织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评价。

(四)扶贫资金监督检查

监督局职责: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办〔20186号)的精神,结合《赤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2018-2020)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赤财发[2018]24)要求,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乡镇、重点专项资金和“两不愁三保障”等重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0%的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的贫困户。

农村局职责:牵头组织各财经所对村开展重点专项资金和“两不愁三保障”等重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行全覆盖检查,驻村财政专管员交叉检查,每个村检查贫困户比例不低于20%,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监督落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五)扶贫资金信息公开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财政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分配结果和有关制度办法,配合市扶贫办督促各乡镇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公开、落实对乡镇、村两级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公开。

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涉及本股室的任务和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研究处理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形成全局共抓扶贫资金监管的工作合力。

赤壁市财政局

201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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