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14【打印文章】
根据鄂财农发〔2023〕5号和鄂财农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市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我局联合乡镇(街道、区、场)、村,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29号)文件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区、场)申报的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等,赤壁市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安排项目3个,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见附件
赤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2022年9月11日
附件:1.赤壁市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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