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打印文章】
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用出成效,落实绩效目标,采取项目管理,实行“村议事申请、镇审核申报、市乡村振兴局评估项目论证入库、财政局备案”的监管方式,现下达咸宁市级财政衔接资金方案,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
请各地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项目和绩效目标申报,及时反馈。
附:2021年咸宁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下达方案表
赤壁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