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市财政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决策部署、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聚焦聚力抓前端、防风险、促发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学促干,扎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每月一法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重要内容。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干事的基本理念,贯彻到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
(二)以干践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聘请赤壁市文喆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对我局重大经济活动、宏观决策、内部制度建设等提供法律依据或法律咨询意见,审查、监督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签订,确保其合法合规。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确保法律顾问能够及时参与重大决策和合同审查,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法律风险防控情况。将依法治理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确保财政决策、资金分配、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是在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严格依法依规操作。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财政资金公开专栏”,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获取性。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力清单等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以行增效,创新普法载体,丰富法治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坚持法律至上,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民法典宣传活动,采用展览与宣讲、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新《会计法》等进行宣传解读,推动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通过赤壁政通、微信工作群发布法律法规、实施条例宣传解读。组织财政干部、市直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邀请法律专家或业务骨干讲解财政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宣传,增强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财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通过剖析财政领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财政干部和公众的法律意识。通过普及财政法律法规,推动财政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推动财政工作的法治化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四)以效促管,聚焦问题抓整改,严格监管保成效。按照《赤壁市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赤市联发〔2024〕3号),今年8月份我局联合赤壁市税务局、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代理记账行业“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工作。在《赤壁市代理记账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5家代理机构,对其代理记账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给各代理机构,督促限期改正,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咸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等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
(五)以管提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受理、处理好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事项,拓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渠道,压减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时间,将处理投诉事项时间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30日内,提高政府采购投诉纠纷处理效率。上半年共受理市纪委监委移送处理的事项2起,在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处理,维护了相关供应商的权益。同时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政府采购项目典型经验复制推广的通知》要求,积极复制推广“实施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机制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先行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作用,更大力度推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走深走实。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财政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一是法治教育培训覆盖面不足,部分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二是法治考核机制不完善,未能有效激励干部主动学法、用法;三是部分干部习惯于传统工作模式,对法治化管理的适应能力较弱。
(二)制度建设仍需完善。财政领域的部分制度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模糊地带。一是制度建设未能及时跟上财政改革的步伐,存在滞后性;二是制度制定过程中缺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导致与实际工作脱节。
(三)法治宣传效果不够显著。财政局的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有限,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未能有效吸引公众参与,宣传效果不够理想。一是宣传内容专业性较强,缺乏通俗易懂的解读,导致公众理解困难;二是宣传渠道主要依赖传统方式,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三是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互动性不足,未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度党组(中心组)分别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做到常学常新,常悟常进。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法律法规培训讲座。利用湖北财政讲堂,学习新《会计法》等内容,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赤壁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年度计划》,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对班子成员及所属工作人员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依法履职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财政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案例教学和模拟执法活动,提升干部的法律应用能力。二是完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作用。
(二)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完善法治政府制度体系。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财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制定和完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二是优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和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三)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一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财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结合,引入社会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果。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增强透明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提升法治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讲座等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五)提升财政业务法治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业务法治化,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财政业务风险防控机制,防范法律风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简化财政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赤壁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