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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咸宁市序号2)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9打印文章

根据《赤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由市财政局负责牵头整改“治理资金短缺的问题较为突出,等、靠、要思想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问题(咸宁市序号2),目前相关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且通过咸宁市市级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督察反馈问题

治理资金短缺的问题较为突出,等、靠、要思想一定程度上存在。

二、整改目标

强化政治站位,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建立健全生态环保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考评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整改措施

1.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生态环保投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统筹安排资金,确保重点治理项目资金需求。

2.积极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生态环保和修复项目资金支持。

3.落实财政监督指导员制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4.盘活碳汇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不断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政策支持,加大了对水、大气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2024年1-11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011万元,市本级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支出6527万元,比2023年的3921万元增加2606万元,同比增长66.46%。其中水污染防治投入为3884万元,大气污染防治的投入51万元,2023年相比较,在水、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绝对数分别增长1607万元、26万元;2024年水污染防治相对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0.53%,比2023年增加0.13%,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投入资金相对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0.07,比2023年增加0.03

2.大力支持各单位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详细汇报本地生态环保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情况,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今年以来,各相关单位已成功争取到环保治理修复专项资金53258万元;已纳入中央生态项目资金储备库待分配资金10665万元;正在积极规划向上争取的生态环保项目资金274340万元

3.落实财政监督指导员制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对于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财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核,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会同发改等部门督办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及时进行决算评审和批复。

4.推动林业碳汇项目建设。赤壁市林业局与北京仟亿达公司签订了碳汇开发合作协议。赤壁市碳汇造林项目和竹林经营项目已经开展并完成审定,申报资料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审核机构审核,等待交易。完成已开发碳汇项目监测,推进项目申报,争取完成项目备案,开展签发工作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2024年赤壁晨力纸业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使公司烟气排放达到了国家超低排放排放标准。进行了脱硫改造和脱硝改造,确保二氧化硫、粉尘排放浓度≤35mg/Nm3≤5mg/Nm3,确保NOX排放浓度≤50mg/Nm3投资180万元进行厌氧改造,减轻了污染物负荷,增加了酸化处理系统,改造一套3500立方IC厌氧塔。

五、验收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治理资金短缺的问题较为突出,等、靠、要思想一定程度上存在(咸宁市序号2),已于11月25日通过我市自行验收并于12月4日通过咸宁市验收组的市级验收。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赤壁市财政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

联系:魏武  联系电话:0715-5330781

联系地址:赤壁市河北大道236号赤壁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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