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4〕1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赤壁市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依据
检查主要依据《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检查对象
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赤壁市卫生健康局、赤壁市两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绩效评价政策执行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
(二)国有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人员安排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5月下旬,完成查前准备工作。制定检查方案,组织业务培训,收集有关资料。
第二阶段 6月上旬至7月底,实施检查工作。检查组按规定流程开展检查,提交分户工作底稿、检查报告。
第三阶段8月上旬至9月上旬,汇总检查情况。根据检查组检查情况和工作底稿,汇总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现状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被检查单位检查情况,9月9日前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相关工作台帐给咸宁市财政局。
第四阶段11月前,落实问题整改。根据省财政厅集中审理情况,对被检单位下达检查问题处理(处罚)决定书,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问题整改。
(二)人员安排及分工
组长:游 军
成员:贾华平、彭 斌、罗珊珍、龚文涛、乐笔峰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检查标准。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监督检查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检查,做到检查程序合法合规,检查内容完整,工作底稿详实,检查结果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报告局领导。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二)强化检查绩效。检查组对检查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判断准确、证据确凿。要突出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和时间把重点事项检查清楚,客观公正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情况。要把资金使用规范和使用绩效贯穿于检查工作始终。认真查找和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站在全局高度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对策和建议。
(三)严守各项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四项纪律”和“八个不准”,坚定理想信念,守住纪律底线,严守工作秘密,要自觉维护财政部门形象,接受被检查单位监督。不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赤壁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