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2017)011号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2017)第011号
赤壁市2016年度第1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于2017年03月28日经湖北省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2017】396号,现将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该批次用地01号地块赤马港办事处木田畈社区集体土地4.3992公顷。
二、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赤政发(2014)12号】
区 域 范 围 |
年产值标 准(元/亩) |
补偿倍数 |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
青苗补偿费标准(元/亩) |
征地补偿标准修正系数 |
||||||
一般 耕地 |
菜地(蔬菜基地) |
菜地 |
果园 |
茶园 |
精养渔池 |
林地及其它农用地 |
未利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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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圻办事处、赤马港办事处、陆水湖办事处青泉山区、中伙铺镇中伙社区、长山社区。 |
1685 |
23 |
38755 |
1685 |
2022 |
1.2 |
1.1 |
1.1 |
1.1 |
0.7 |
0.5 |
陆水湖办事处其他村、中伙铺镇其他村、车埠镇、赵李桥镇、官塘驿镇 |
1504 |
23 |
34592 |
1504 |
1805 |
1.2 |
1.1 |
1.1 |
1.1 |
0.7 |
0.5 |
茶庵岭镇、新店镇、神山镇、余家桥乡、柳山湖镇、赤壁镇、黄盖湖镇 |
1338 |
23 |
30774 |
1338 |
1606 |
1.2 |
1.1 |
1.1 |
1.1 |
0.7 |
0.5 |
支付方式:货币方式直接拨付到赤马港办事处木田畈社区,由社区会同相关农业组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个人。
三、被征用的土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方式进行补偿。
四、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木田畈社区组织相关农业组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及安置补偿,并将补偿情况在社区予以公布。如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赤壁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逾期不予听证。
特此公告。
2017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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